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等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大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等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大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同政办发【2010】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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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等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大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124号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大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2010年大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
抽样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为切实做好2010年大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党和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40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民政厅和山西省总工会六厅局《关于开展2010年山西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意见》,将组织开展我市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以下称大样本调查)。现就大样本调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是做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常规城镇住户调查的代表性和数据质量。开展大样本调查工作是更好地服务于宏观调控和实施科学决策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三个提高”,提高城镇住户调查工作水平的需要,是加快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积极探索。大样本调查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为“十二五”规划的制订提供城市居民基础资料;为常规城镇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数据质量;为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资料,搞好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意义重大。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按照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等六厅局的安排部署和我市的实际情况,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共涉及我市城区、矿区2个(县)区,共计2560户,其中包括我市增加的800户。此次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城镇区域范围内的常住户,不包括军营、学生公寓等非传统住宅中的人群;调查内容为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住房、收支情况和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等六厅局《关于开展2010年山西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决定成立大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李武章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平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队长
张海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赵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
尤建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军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张新民山西省统计局大同市调查监测中心副主任
张向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白志孝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
办公室主任:白志孝(兼)
副主任:李生平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副调研员
曹宝义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队长助理
成员:冯跃彪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副队长
王守军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副队长
曲宝山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纪检组长
郭晓春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副调研员
祁雪琴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副调研员
薛鹏翔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住户科科长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1、宣传组:白志孝
2、培训组:曹宝义
3、抽样框核实组:李生平
4、现场调查组:李生平
5、数据处理及审核录入组:曹宝义
现场调查阶段分八个调查督导小组,由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个组。
四、部门工作职责
按照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等六厅局实施意见和国家调查方法制度的要求,此次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组织实施,负责印制调查表式和相关文件资料、培训、指导和检查调查工作,审核验收并上报调查数据资料;市统计局负责协调、督查城、矿两区统计局的配合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支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确保城镇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调查工作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遵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制度》要求,采用分层、二阶段、与大小成比例(PPS方法)的随机等距法选取调查样本。由访问员直接入户访问形式搜集资料,汇总生成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数据。
(二)调查工作步骤。
(1)调查动员和部署阶段(6月14日—6月22日)。主要工作是学习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和方法制度,研究调查工作部署,印发文件、印制调查表,做好大样本调查前期工作。
(2)大样本调查实施准备阶段(6月23日—7月5日)。常住户摸底、编制抽样框,绘制小区住宅图,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和调查户,完成调查员培训和入户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现场入户调查访问阶段(7月6日—8月15日)。
(4)质量抽查阶段(8月16日—8月31日)。进行质量抽查,抽选5%的样本,采用电话和入户回访的方式进行核实,录入调查表及抽样框,对数据进行审核,将审核无误的数据上报调查总队。
(5)调查工作总结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六、数据质量检查与控制
为确保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质量,最大限度减少调查误差,督导组要建立和执行好全面质量检查制度,对本组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切实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1)现场调查访问员都要对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检查,如有疑问应重新询问核实,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督导员应认真审核访问员已核对的调查问卷,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验收。调查资料的审核实行队长负责制,建立岗位责任制。采取访问员自查、督导员复查、小组负责人审核、队负责人把关的方法,采取自查、互查或会审的方法,确保调查资料真实可信。(2)数据录入过程中,加强录入程序控制,杜绝数据录入错误,录入中加强检查核实,发现问题按有关要求改正,把技术类错误消灭在工作过程中。(3)调查结束后,要根据入户情况记录表,采取随机等距的方法抽选5%的样本,采用电话和入户回访的方式进行核实,检查调查资料的逻辑性、真实性,编码、录入的准确性等,并将回访结果向调查总队汇报。(4)组织数据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上报山西调查总队。
七、调查工作经费的落实
按照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有关要求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各国家调查点为满足国家调查需要而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安排配套经费解决;省定调查任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解决;各国家调查队和调查监测中心为满足市县需要,增加的样本调查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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