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区开展摒弃交通陋习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的治乱缓堵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区开展摒弃交通陋习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的治乱缓堵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政府、泽州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在市区开展摒弃交通陋习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的治乱缓堵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7日

关于在市区开展摒弃交通陋习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的治乱缓堵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市区行车秩序,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摒弃交通陋习、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治乱缓堵集中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努力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问题为切入点,按照“公安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行动,使市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序、便捷、高效,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摒弃交通陋习、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治乱缓堵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长:焦光善副市长

副组长:郭齐鸣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原保红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成员:史小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贾承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家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闫锦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尹红岩市教育局局长

王新善市商务局局长

郭国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秀峰城区政府副区长

李健泽州县政府党组成员

原光辉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原保红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副组长:郭国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络员:安如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

负责综合协调,制定相关方案,编发信息、简报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宣传教育组

组长:史小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焦勇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杨明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

联络员:毛丽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

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和栏目,广泛宣传各项交通法规以及交通违法造成的严重危害,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3.秩序整治组

组长:郭国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郭光明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张新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段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络员:刘毅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

负责组织实施交通秩序专项行动活动,严厉打击酒驾、闯灯越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市区交通秩序。

4.环境净化组

组长:陈家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杜喜霞市商务局副局长

段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络员:武海斌市城市车辆停存清洗管理处处长

成长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

负责对路沿石以上车辆乱停乱放、店外店、占道经营、沿街摆摊设点等行为进行管理,有效净化道路环境。

三、行动时间

201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其中10月18日为“摒弃交通陋习、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治乱缓堵集中行动启动日,市政府将在市文体宫广场举办隆重的启动仪式,为集中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宣传。

按照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机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牵头组织各单位志愿者组成义务交通协管员队伍,实地参与城市交通管理,对行人不走人行道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进行劝阻,增强市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题和栏目,对社会公众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周要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全民宣传,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电视台每周对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市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强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提高师生文明交通意识;教育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校车和社会学生接送车辆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台账,与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集中开展整治。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集中警力,以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为重点违法行为,以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等为重点车辆集中开展行动,对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使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公交、出租车辆专项整治,将违法突出和恶意违法的公交、出租车辆抄告至交通运输部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根据路面交通状况,合理增设隔离设施,确保道路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对施划不合理的路口和路段重新进行施划和增补;同时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研判。采取科学的方法,加强交通组织,完善信号灯的配置,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深入开展城市客运市场整顿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和客运管理部门检查的方式,重点整治公交车、出租车不按站点停靠、强行超车、争道抢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抄告对违法司乘人员进行处罚并集中培训,对违法严重的客运企业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同时将面包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作为打击重点,尤其要重点清理人民广场附近非法营运车辆,进一步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提高城市窗口文明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净化路面环境。

加强对城市城区道沿以上违法停车、违章占道管理力度,以文昌街、新市街为重点集中开展行动,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沿街叫卖等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早摊夜市的管理,消除占用道路公共资源的现象,还路于民;合理设置规划建设城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通过增加停车位、实行分时阶梯型收费等措施进行规范管理;

对大型商场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行为进行整治,开放商场地下停车场,允许社会车辆停放;清理规范沿街商铺门前影响交通的店外店和摊点。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市区交通秩序治乱缓堵集中行动是我市创优道路交通环境、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提升我市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此次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要按照哪里混乱就行动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方法,做到统筹兼顾、循序渐进。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车辆和交通违法的整治,确保市区主干道畅通。要以改造后的凤台街为重点,狠抓凤台街交通秩序,严厉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行驶、商贩占道经营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等行为,力争通过各部门的努力将凤台街建设成为我市的示范街、样板路。

(四)加强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交通管理工作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市区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五)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办牵头成立市区交通秩序行动督查组,行动期间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敷衍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落实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全力推进市区交通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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