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4〕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

行动计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临汾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2014—2020年)》、《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要以制定和落实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为总引领,以制定和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为助推器,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实施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区治理、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等“四大工程”,确保201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稳健起步、组织有力、推进有力、示范有力,为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二、2014年“四大工程”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

1.突出抓好路、水、电、气、绿化、水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实施连片贫困地区公路连通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16792万元,其中县级自筹3641万元,完成95.75公里的县乡公路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计划投资2724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55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4处。其中,打井提水工程项目105处、自流引水工程18处、蓄水工程1处,解决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3)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2014年投资30965万元进行农网改造。其中投资3965万元,改造35千伏项目6项;投资27000万元,实施10千伏及以下改造项目,共新建及改造架空线路504.4公里,配变800台/102.82兆伏安,低压线路534.5公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

(4)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进燃气管网向村镇延伸。重点发展城市周边村镇和重点集镇,2014年计划气化村镇150个,村镇用户达到5万户,铺设管网300公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5)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2014年计划投资17844万元,其中市级配套1784.4万元,完成营造林44.61万亩。继续推进退耕还林治理工程,完成退耕还林1万亩。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结合全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2014年每个县(市、区)完成1-2个高标准园林村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6)持续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2014年计划投资1253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15万元,省级投资1782万元,市、县配套4135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万亩,其中通过淤地坝工程、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巩固退耕还林项目等8个水保重点工程完成17万亩。预计年底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度提高1.8%,累计达到54.8%。(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完善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

(1)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2014年要完成翼城、曲沃、侯马、襄汾、乡宁等5个县(市)的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完成10%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任务。力争浮山县、安泽县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均衡县认定。计划投资34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680万元,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5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由340元提高到3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稳定乡村医疗队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3)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2014年全市15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968个农村活动室全部建成并开放使用,全面完成文化设备发放任务;扶持17个县(市、区)创建各自的农村文化产业品牌。在全市推广安泽“乐在周五”、洪洞“魅力百村欢乐行”、吉县“小区大舞台”等先进经验。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提质工程,今明两年完成涉及12个县27000余户的“户户通”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做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工作,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14年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2.26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在第一批67个日间照料中心已经投入运营基础上,计划投资7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10万元,再建7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实施以采煤沉陷区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

1.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

对采矿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评估鉴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定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2014年计划投资10308万元,其中市级配套1031万元,重点在乡宁县完成7个村、853户、2823口人的移民搬迁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取得初步成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进一步核实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底数,编制搬迁规划。启动地质灾害搬迁试点工作,2014年计划投资10751.2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150.24万元,完成涉及13个县(市、区)32个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庄890户共3069人的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

(1)2014年计划投资1974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749.5万元,完成14100户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014年计划投资3920万元,启动实施6个县7840人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到年底完成建房主体工程的40%以上。(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

(3)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程。2014年计划投资15000万元,完成引沁入汾和川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200户移民自建房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4)做好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移民搬迁工程的前期调查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实施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

1.实施乡村污水治理。

在巩固第一批、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计划投资1807万元,其中市级配套542万元,完成23个村庄、9台套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计划完成20个左右省级生态村创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实施乡村垃圾治理。

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抓好“资金、人员、设备、制度、责任”五落实,每个乡(镇)不少于5个村达到省级达标村庄考核要求。计划投资14304万元,其中市级配套4768万元,在临汾城市周边、省道、国道两侧、汾河两侧的村庄全部完成乡村清洁工程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村)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500万元,完成100个规模养殖场(小区、专业村)畜禽粪污处理;计划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800万元,完成100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点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

(四)实施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

1.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重点规划并着手创建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市农委)

2.加快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2014年在全市重点抓好5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到年底其中至少要有2个达到省级标准。同时,抓好10个市级示范村、20个县级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委)

3.加快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和沼气池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2014年,计划投资1806万元,其中市级配套300万元,发展农村沼气用户3050户。计划投资8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00万元,完成8000户的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鼓励广大农民采用多种洗浴方式,提高公共卫生意识,培养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牵头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

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2014年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50万元,完成曲沃县磨盘岭乡村旅游项目区300亩鱼池改造和2000平方米循环道路硬化任务等;计划投资26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50万元,完成襄汾县燕村生态乡村旅游项目区的停车场及绿化任务;计划投资205万元,其中市级配套50万元,完成乡宁县大河村乡村旅游项目区的停车场及厕所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三、政策办法制定和责任分解

(一)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涉农资金使用。鼓励县一级在统一规划项目实施区域,捆绑使用有关资金,发挥资金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委)

(二)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土地使用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农民安居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易地安置的移民新村和沉陷区治理项目用地,凡搬迁村庄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三)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整治。全面落实《山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政策。按照我省出台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

(五)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确定贷款项目和贷款规模。(牵头单位:农发行临汾市分行、市金融办)

(六)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基础设施的信贷业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七)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宜居示范村实行奖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总体指挥、调度和协调。目前,由各职能部门开展的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均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

(二)明确目标任务。对本行动计划确定的每项重点任务,都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2014年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三)坚持规划先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编制专项规划。各县(市、区)也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编制县域总体规划和2014年行动计划。同时,要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要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分类实施管理,鼓励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可实施性,科学指导村庄建设。

(四)执行“三项制度”。市、县两级都要建立和执行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制度、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和简报月报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落实来规范工作、推进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五)落实“考核办法”。各县(市、区)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双向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考核到位、奖惩兑现到位。

(六)做好宣传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新闻媒体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推动整体工作开展。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