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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由于当前出现大范围的强降雨或暴雨天气,防汛形势严峻,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罗清宇市长批示,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89号)转发给你们,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的各项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严防各类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一年七月二日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http://www.linfen.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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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