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吕政办发〔2015〕15号
颁布日期:2015-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现将《吕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7日

吕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分离制度、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住伸向企业的手,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基本目标

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从严审批涉企收费项目,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三、任务分工

(一)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1.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建立独立的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并定期发布。此项工作2015年5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梳理、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由省、市两级物价部门按照管理层级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定期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3.涉企收费具体实施情况纳入部门政务公开范畴,每半年在市政府网站或公共媒体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涉企收费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沙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并将收费实施情况报财政和物价部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二)完善涉企收费管理。

1.从晋政发〔2015〕11号文件下发之日起,严格审批涉企收费项目,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建立和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分离制度。按照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规定,实施“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中运行,实现非税收入开票、收款、管理的彻底分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对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审查。(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4.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涉企收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结合收费许可证年检和收费票据核销工作,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三)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

1.认真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在公开省、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将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予以公布。(牵头单位:市编办、市物价局)

2.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严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四)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1.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2.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建立和完善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深入推进企业负担调查工作,完善企业举报渠道,形成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4.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在目录清单以外乱收费的行为,对各种侵害企业权益的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曝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四、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建立吕梁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经信委(国资委)、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吕梁市银监分局等15个部门(单位)组成。市经信委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对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郝月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建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志刚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成员:李俊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谈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贤跃市物价局副局长

杜凤生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武立贵市公安局纪检书记

孙林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建平市审计局调研员

任冬生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云清市住建局副局长

田清震市农委副主任

李志强吕梁银监分局副局长

刘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全市减轻企业负担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刚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工作。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机构建设,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和落实此项工作。

(二)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机制,共同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出成效。年底前领导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减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主要以清单制度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形成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同时对侵害企业权益的违规收费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