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3〕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3日

忻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精神,实现《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忻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全面推动我市公民素质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忻州转型跨越发展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方针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面向基层、关注民生,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要求的5.5%。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市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的坚实基础。

2.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3.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扩大科普创作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的科普工作队伍。

4.公共科普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5.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健全完善《科学素质纲要》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合力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促进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1.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包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业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科学骨干课程、通用技术与探索性学习等课程的教育质量。

3.创新与改革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育方法,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

4.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加强各学科教育的科学性与科学精神,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能力。

5.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6.不断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科普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1.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

(1)学前教育阶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方法,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义务教育阶段。总结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改革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育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注重学生的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

(3)高中教育阶段。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2.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生活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

3.丰富校外和课外青少年科技传播活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深入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三小”科技活动、“七巧科技”等活动,继续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普“六个一”活动、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等活动。面向乡村学生、农民工子女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4.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深入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常规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设立科普教育长廊和科普板报等。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活动。

5.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工作力度,开展科普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普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6.注重家长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影响。重视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适当开设家长科学素养相关课程,努力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和准母亲自身科学素养,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的提高夯实基础,营造环境,树立楷模。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科协、忻州日报社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1.提高农民科学意识。面向农民宣传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等知识,推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引导农民树立科技致富理念。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等先进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推动农村科技致富。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4.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

措施:

1.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深入实施农民创业培训、党建“富民工程”、“阳光工程”、“双学培训”、“春潮行动”等,培养出能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面向农业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对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推广科技特派员、农科110、科普文化大院、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继续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等科普活动。

3.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等惠农工程,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开展全市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和全市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等创建活动。

4.培育农村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市场跟踪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科普工作队,健全科普惠农服务站,搭建新型农技服务平台。

分工:由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忻州日报社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3.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1.大力开展面向劳动者的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深入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深化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组织青年技能训练营,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继续进行青工岗位大比武、万名职工大练兵等活动,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岗位建功成才。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和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3.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讲理想、比贡献”和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进城务工青年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分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忻州日报社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管理知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1.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

3.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

措施:

1.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在组织培训、干部选学和在线学习中加强对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等科学素质内容的学习,将提高科学素质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

2.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3.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进行实地参观学习。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并向社会推介其中的优秀作品。

4.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通过报刊、电台、网站等宣传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忻州日报社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积极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向社区延伸和发展,建设和谐文明社区。

1.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1.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把科普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

2.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媒体,健全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社区,完善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业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科协、市卫生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忻州日报社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促进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2.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1.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组织科技辅导员等科学教育骨干进行教师培训,把县(市、区)级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作为重点。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推进其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类专业,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建立健全科技教育发展的有效模式。组织中小学教师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对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进行深度交流学习,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省、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与项目培训。

3.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和学生教学目标要求,注重培养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指导教学,促进变革教育教学方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探索改革成人教育教学方式,使培训效果得到显著提高。

4.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的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贫困县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图书等教学器材。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等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面。

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忻州日报社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大力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大力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1.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资源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1.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普产品,提高我市科普创作水平。调动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的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学会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影响。

3.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开展具有特色的主题科普展览活动,促进展览和展品的交流,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增加广大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科普活动场所的科普内容。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4.建立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市科协网站和各相关单位门户网站,发挥其科普平台作用,推动全市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

分工: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忻州日报社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提高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1.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2.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3.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打造科技媒体传播品牌。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继续办好“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并制作更多品牌科技节目并延长播出时间;增加忻州日报等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推出科技专栏、专版,促进形成在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推动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出版物的开发和制作;推动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行和使用工作。

2.提升大众传媒工作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的对新闻记者、作家等大众传媒从业者开展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宣传内容的创作过程中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提高其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科技类社会热点话题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发挥网络科普联盟的作用,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

分工: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忻州日报社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大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1.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

2.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为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机会与途径。

3.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1.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研究制订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2.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并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专门科普场所。

3.大力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我市“五馆一院”建设工程,建成并积极发展科技馆和博物馆两大科普场馆,同时推动在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主题、专题及具有其他特色的科技馆。

依托现有的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大篷车等社会科普设施,推动各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等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分工: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忻州日报社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建设,发展壮大各类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为开展社会化科普工作提供最广泛的科普人才资源。

1.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2.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建立稳定的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大力发展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

3.培育一批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措施:

1.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回乡知识青年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人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借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平台,采取培训、示范等方式,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的培养,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模范的示范作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2.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学会、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3.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为对象,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为对象,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5.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适时成立以青少年科技教师为主题的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志愿者队伍、以专兼职专家为主体的服务“三农”专家志愿者队伍、以科普作协为主体的科普创作志愿者队伍、以离退休专家为主体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重大科普活动的服务志愿者队伍、以各类专家为主体的辅导讲座和决策咨询的科普报告志愿者队伍,积极为科普志愿者搭建科普服务平台。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实践交流等方式,培养适应科技馆、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

2.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制订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大型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市级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

3.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落实国家对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贯彻落实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4.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全国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逐步探索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分工: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各地实际,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3.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各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各有关单位要在本系统内开展督查检查,做好工作总结。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二)工作制度

1.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汇报,总结上一年度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

2.发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筹备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地方的联系。

(三)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忻州市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意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地方性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2.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1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制订本地“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制订本实施方案中11项重点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十二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2.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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