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忻州市南云中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忻政办发〔2009〕98号
颁布日期:2009-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实施《忻州市南云中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98号

忻府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南云中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根据南云中河地形地势的变化特点以及沿线景观的分布以及南云中河城市规划区发展建设规划所确定的沿河功能区块,将南云中河城区段6.51公里沿河整个景观带分为绿色博览区、滨水运动区、文化展演区、文化娱乐区和生态示范区,明确了南云中河城区段形象定位、职能定位、发展目标、开发策略,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各部门在治理南云中河城区段时,要严格遵循《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努力实现南云中河城区段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规划》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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