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旌东新区CBD(中央商务区)、亭江新区CID(中央创新区)工业用地级别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旌东新区CBD(中央商务区)、亭江新区CID(中央创新区)工业用地级别的通知

旌阳区政府、广汉市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自我市打造旌东新区和亭江新区以来,区域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为更加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产和资源,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重要调控作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旌东新区CBD(中央商务区)、亭江新区CID(中央创新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级别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旌东新区CBD、亭江新区CID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土地级别由Ⅲ级(14.13万元/亩)调整为Ⅱ级(28.67万元/亩)。

二、旌东新区CBD、亭江新区CID范围以市住建局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三、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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