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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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是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为大力实施教育兴市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精神,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对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平等性,认真落实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定职责,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基本政策导向,按照“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质量”的原则,扎实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全面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着力解决县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绵竹市初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13年底广汉市初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5年旌阳区、什邡市、中江县、罗江县、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初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小学、初中年巩固率分别保持在99.5%、98.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5%以上,年巩固率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建立更加完善的义务教育保障体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儿童能够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相对均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并逐年提高。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教师队伍数量、结构进一步优化。
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县域内同类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相当,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不断扩大,基本无择校,班额达规定标准,学生合格率达到较高水平,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要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在校学生平均教育费用逐年增长。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支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投入,整体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新增教育经费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监管和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继续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教学设备均衡。在完成灾后重建的基础上,对教育资源、学生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完善城乡中小学发展规划,不断优化教学设施,提升实施义务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部按照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要求达到规定标准班额。城市新建居民小区配套中小学校,要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偏远丘陵山区学生走读半径比较大的地方,应建立寄宿制学校或建立校车接送制度。在确保校舍安全的基础上,以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为重点,推进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以体育运动场地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学校运动场地和音乐、美术、体育、卫生、心理咨询等各类功能室,以及器材不足等问题;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和综合实践活动室建设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推进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
(三)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促进优质资源共享。要积极改扩建德阳市教育城域网,积极建立市级教育信息数据中心(EIDC)。逐步打造德阳市教育教学资源库,推进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工作,加快建设市、县、校三级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教育资源,大力开发和整合本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扩大教育城域网覆盖面,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已建校园网学校应当建成校园办公系统、教学资源管理系统、校园网站系统等应用系统,全市学校计算机生机比进一步提高,力争达到10:1,学校师机比逐渐达到1:1,德阳市区学校班级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配备率力争达到100%,其他县(市)有较大提升,努力实现“班班通、人人会、堂堂用”,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四)合理配置教师,促进教师资源均衡。同类型、同规模的学校要根据编制标准和新课程要求,配足配齐教师,实现教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基本均衡。完善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对中小学校的编制进行核定,及时补充青年教师,解决我市教师老龄化问题。实施名校长成长培养和城乡交流计划,促进城乡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办学水平的均衡。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努力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能发挥中坚作用的特级教师、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进一步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保证每年城区支援农村的教师不少于300人。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称(职务)时,原则上应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完善农村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制度和评先创优激励机制,职称评审向农村一线中小学教师倾斜,并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各种表彰奖励中的比例。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将农村教师纳入政府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及其家庭住房困难。
(五)均衡配置生源,破解择校难题。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编班办法,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经开区统一负责,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着力破解“择校”问题。严格控制学校班容量,消除大班额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义务教育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推进教育公平。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50%的名额均衡分配到全市初中学校。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发挥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作用。小学实行等级制评价,初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科成绩相结合的中考录取制度。着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数字化网络化学籍管理,建立义务教育“控辍”目标责任制,有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政策和措施。
(六)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按照规定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符合素质教育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推进学校办学特色化建设。总结推广办学经验,通过新建优质学校、强弱结对共建、优质学校办分校、优质学校兼并薄弱学校等方式,大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着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教科研协作机制,推行联片教研,实现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努力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
(七)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贫困学生,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新机制。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对留守儿童的自护教育。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及时解决留守儿童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健全义务教育贫困学生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城市低保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力度,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做强市教育基金会,加大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建立机制,加强督导
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要按照国家和省校舍、设备、师资、质量、管理等相关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目标,测算缺口,找出差距,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制度、经费、队伍等各项保障措施,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市级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评价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制定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办法,定期开展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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