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得荣县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得荣县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甘府函〔2014〕9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得荣8.28、8.31地震灾情发生后,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贵委的巨大关心和支持。目前,1227户受灾群众已经搬进过渡安置房,基本实现温暖过冬;灾后重建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得荣灾后恢复重建水平,及早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要求,我州成立了以州政府副州长许春秀为组长,得荣县委、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甘孜州支持得荣县灾后重建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得荣灾后重建指挥部,组建了综合协调组、基础设施重建组、产业发展组、农房重建组、监督检查审计组、宣传报道组、技术指导组等7个工作小组,强化了灾后重建组织保障。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魏宏省长关于“得荣灾后的重建、民房建设的标准不能低于云南”的指示精神,本着科学重建的原则,在贵委的帮助指导下,我们围绕农房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生态修复等四大领域,对得荣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进行了修编。计划实施33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估算投资7.9816亿元。

(三)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为切实做好民居重建工作,我们结合地震灾害评估成果,对全县民房受损情况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对1227户受灾户建立了灾情台账。同时,组织工作组深入灾区,掌握受灾群众灾后重建意愿,宣传过渡安置政策,使灾区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政策,凝心聚力落实政策。经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复核并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向受灾群众发放了先期3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和过渡房补助资金共计1743万元,灾区群众得到及时、妥善安置,实现温暖过冬。

(四)提前筹划项目工作。

为确保灾后重建项目尽快实施,我们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瓦卡镇灾后重建详规。得荣县城总规、瓦卡镇总规、瓦卡镇控规正在开展相应的调整修订工作,其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目前,教育、卫生、基层政权等民生项目和国家发改委下拨的1600万元市政道路应急项目的可研工作已完成进入审查阶段。

(五)积极学习先进经验。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灾后重建任务,我州组织学习考察团赴阿坝汶川、雅安芦山等地考察学习灾后恢复重建先进经验,为得荣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二、请予支持事宜

(一)在省委省政府及贵委的支持下,我州已编制完成《迪庆-甘孜8.28、8.31地震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请贵委尽快审核批复。

(二)由于得荣县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异常薄弱,农牧民收入低,增收困难,尤其是瓦卡片区农牧民群众面临着“二次创业”的问题,加之瓦卡镇作为甘孜州南大门,系我州旅游全域化战略布局的重要门户之一,未来将承担连接大香格里拉旅游区与滇西北旅游经济圈的重任,亟需得到更大的支持。目前总投资7.9816亿元的项目总盘子,尚有3.5亿元资金未能落实。我州财力拮据,无力承担缺口资金,因此建议贵委对尚无资金来源的太阳能提灌系统、生态蓄水及节水灌溉工程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相应的资金倾斜和支持,并在藏区新居建设上优先安排。

(三)得荣县城地处峡谷地带,城市容量有限,加之生态环境脆弱,县城周边地灾隐患点多达25处。因此白松新区开发成为得荣未来有序推进生态移民、拓展城市功能的现实需求和唯一选择,目前正在加快白松新区开发前期工作,请贵委对得荣白松新区建设给予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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