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安府办函[2015]89号
颁布日期:2015-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5年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5年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四川省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实施重点循环经济工程为抓手,突出重点领域,加快建设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和循环型社会,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体制,提高城市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质量,努力把广安市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的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城市,探索出我国西部经济相对薄弱城市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成功经验。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节能减排年度目标完成。在已建成的甲醇、合成氨、草甘膦装置基础上,适度延伸产业链,重点建设甲醛制芳烃、EDTA、甘氨酸等项目。广安垃圾发电厂项目竣工投产,完成全市3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13个集中式压缩垃圾中转站建设,完成1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5年广安市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重点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或水平

2015年度目标值

1

资源利用水平

资源产出率(元/吨)

2253

2

能源利用水平

能源产出率(元/吨)

13500

3

水资源利用水平

水资源产出率(元/吨)

85

4

节能情况

节能年度和进度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

5

节水情况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525

6

农业废弃物利用水平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86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90

7

污染减排目标

实现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年度目标

完成

8

公共采购

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

70

9

建筑废弃物利用水平

建筑废物综合利用率(%)

60

10

工业废弃物利用水平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提高3个百分点

11

宣传情况

开展循环经济特色宣传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宣传活动

12

统计数据完整度

有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相关统计数据

进一步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及基础建设,完善相关统计制度等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发展循环型工业。

1.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依托创新培育工业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主导产业定位,加快培育精细化工、医药医疗、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及新材料、新型住宅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六大高端成长型百亿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实现产值345亿元,占比提升3.2个百分点。改造升级传统煤炭、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省下达我市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年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2.加快构建重点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继续抓好广安经开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推动区市县经开区进行园区循环化改造。围绕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抓好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转型发展。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不断完善气盐化工、有色金属、食品工业、建材工业等循环利用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工业领域重点工程。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开展余热余压利用、高效节能电机、半导体照明等技术改造,推进废弃电子、金属无害化、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开工建设安汉新能源、博斯威尔药业、微邦集成电路芯片封装等项目,加快建设广安经开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广安世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块、广安南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6万立方米粉煤灰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建设等项目。依托中宝集团、鸿岱科技等企业,加快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促进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全面提高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环境保护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快发展循环型农业。

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保持基本农产品稳定生产,粮食、油菜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500万亩、76万亩以上,提高生猪、蔬菜、柑桔、葡萄、梨等农产品比重。大力发展附加值高的农业种植业、特种畜禽和水产养殖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着力建设农业循环园区(基地)。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产村相融“111”工程建设,新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16万亩、林业产业基地10万亩,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个,新建部、省、市三级联创畜禽规模养殖场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3.加强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广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环境污染生物修复技术以及节水农业技术等,以技术提升带动循环农业发展。以生猪、蔬菜、龙安柚等农产品为基础,进行深加工,加快邻水县缪氏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岳池特驱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种养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广安富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安传统特色龙安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等循环化农业项目建设,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继续优化发展农牧结合、林牧结合、蔬牧结合等产业发展模式,打造种养加(销)、林养加(销)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三大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农、林、牧、渔业间的废物交换和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快发展循环型服务业。

1.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扎实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和现代物流业试点示范市建设,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养老健康服务业、通信产业等六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大力发展城镇、交通、旅游等服务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广安建设,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15亿元,增长1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加强处理污水垃圾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洁净水”八大行动,与中信集团采用PPP合作模式,完善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广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广安市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加快华蓥市、岳池县和武胜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邻水县、广安主城区和广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试点,探索建立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垃圾收运网点和体系建设,封场及整治现有垃圾填埋库区,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2015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嘉陵江、渠江流域,清溪河、洗马河、御临河、长滩寺河等小流域和五排水库、全民水库、七一水库、关门石水库等为重点,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开展流域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实施重点小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和出川断面综合整治,对PM2.5、臭氧、一氧化碳全面实施监测。巩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市建设,加快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业园区建设,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华蓥山自然保护区。(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市县、园区、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稳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二)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各区市县、园区、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各项政策,精心研究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和内容,努力包装储备循环经济项目,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广泛搭建服务平台,加大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税收、金融等政策。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区市县、园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相关知识,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典型,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创建活动,使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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