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平、章晓红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文号:乐府人[2015]13号
颁布日期:2015-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平、章晓红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5年6月18日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刘平为乐山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

章晓红的乐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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