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4〕5号)要求,为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和督促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及意见采纳的反馈或公布情况;实施开放式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情况。

(三)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精准解读情况;创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加强政策救助,切实满足特殊人群的政策信息需求情况。

(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情况;涉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妥善处理情况。

二、相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4年4月18日前将联系人名单传真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4—8月每月30日前将当月工作实施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字数在1500字以内)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相关检查情况将在全市通报。

联系人:姜佐

联系电话:2539301,传真:2539301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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