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和《内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和《内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内府办发[201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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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和《内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要再上新台阶”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政务信息工作合力,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现将《内江市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内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内江市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
一、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一)县(区)和内江经开区的政务信息通过市政府办公室转报省政府办公厅,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全年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目标分各8分,内江经开区全年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目标分4分。
(二)市级部门(单位)的政务信息通过市政府办公室转报省政府办公厅,A类市级部门(单位)全年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目标分各8分,B类市级部门(单位)全年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目标分各4分。
二、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一)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每个工作日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4条,全年信息采用目标分各300分;内江经开区每个工作日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2条,全年信息采用目标分100分。
(二)A类市级部门(单位)每周报送信息数量各不少于4条,全年信息采用目标分各100分。
(三)B类市级部门(单位)每周报送信息数量各不少于2条,全年信息采用目标分各60分。
(四)C类市级部门(单位)每周报送信息数量各不少于1条,全年信息采用目标分各30分。
(五)县(区)信息直报点每月报送信息数量各不少于2条,全年信息采用目标分各12分。各直报点信息按总分值的50%计入所属县(区)。
三、被考核市级部门单位分类
A类市级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就业局、国统内江调查队。
B类市级部门(单位):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农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扶贫移民局。
C类市级部门(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政府信访局、内江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市档案局、市水产渔政局、市方志办、市机保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市路政支队、市农能局、市疾控中心、内江水文局、市电子政务办、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内江银监分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
四、县(区)信息直报点
市中区:永安镇、靖民镇、全安镇、凌家镇。
东兴区:高桥镇、苏家乡、小河口镇、胜利镇。
资中县:重龙镇、水南镇、双河镇、银山镇。
威远县:严陵镇、镇西镇、连界镇、向义镇。
隆昌县:金鹅街道办事处、石燕桥镇、普润镇、界市镇。
内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奖惩
(一)依据市绩效委关于分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实行扣分,最高可扣1分。
完成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分任务90%(含90%)以上、未全面完成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分任务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0.05分;未完成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分任务90%(不含90%)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扣1分。
(二)在全年超额完成政务信息目标任务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直报点中,按综合得分比例,评选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扬奖励。
二、分值标准
级别记分项报送分采用分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领导批示20通过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得分可累加。
专题综合信息812
动态信息48
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10得分可累加
川政晨讯/4
要情专报/8
未按要求选派人员到省政府办公厅参加政务信息工作培训–10每人每次
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5在采用得分上另加分
政务晨讯上情摘要/1
县区动态/3
部门要情/3
建言献策/3
市外参阅/1
《政务晨讯·增刊》/8
优秀政务信息/4每月评选一次
未按要求参加政务信息研讨–5每次
未按要求选派人员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跟班学习–10每人每次
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信息–5每次
未按要求参加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会议–10
三、考核管理
(一)根据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政务信息分值标准、被考核部门(单位)分类对上报和采用的信息进行统计记分。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每月通报各部门(单位)被采用的信息条目、信息得分等情况。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部门(单位)当年政务信息工作评优资格,并扣减该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得分20分:
1.连续2个月不报送信息;
2.未按要求完成重要约稿任务;
3.未完成规定信息报送数量的;
4.县(区)信息直报点中有一个未完成目标任务;
5.漏报、迟报或误报紧急信息;
6.有省级信息任务和市级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有任一项未完成的。
(三)报送信息严重失实或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政务信息考核得0分。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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