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宜府发[2014]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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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4〕18号)精神,为全面夯实我市计量基础,提升计量整体能力和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宜宾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质量强市建设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手段,突出建设科学计量、法制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工业计量,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二)主要目标。
1.经济社会发展,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围绕全市经济转变方式、调整结构、创新发展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加强酒类食品、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生物化学、公共安全、节能环保、医学产业等方面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到2016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0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10项;到2020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5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20项;全市计量检定、测试、校准项目数量逐年增长,到2020年总数达到250项,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保障民生计量,计量监管能力基本完善。
重点围绕服务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节能减排,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定量包装商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领域的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计量器具、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行政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到95%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达到200家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3.计量科研水平显著提高。
建立满足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需要的科研创新保障机制,提升全市科技计量水平。争取建设1个省级酒类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1个“省级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宜宾)”,取得一批满足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需要的量传溯源和计量测试技术成果。
4.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建立满足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20年,力争拥有一批各行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比例达到40%;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比例达到20%;重点用能企业配备满足需求的专职计量人员。
二、加强量传溯源和计量科技建设,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一)统筹规划全市计量检测服务网络体系。
按照“市级突重点、县级抓基础”的总体思路,以市、县两级计量技术机构为核心,以社会检测力量为补充,构筑梯次清晰、能力完备、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计量检测服务网络体系,提升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科学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步伐,全面提升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量传溯源能力,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重点、特色项目,完善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实验条件,建立本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地方产业发展、大宗能源计量、工业企业生产和产品检测、安全防护等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完善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实验条件,建立本地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民生计量相关领域的发展需要。
授权计量技术机构: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计量器具,授权行业有关机构开展量传溯源工作;整合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计量检测能力,服务社会,满足民生需求。
(二)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
着眼计量技术机构长远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和资源整合,完善计量基础建设。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装备水平、人员素质、基础设施等关键要素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加快计量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提高计量标准水平,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计量标准设备,新配置仪器设备的技术含量和先进程度位居省内市级机构前列。
(三)构建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服务体系。
结合我市产业状况,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极争取省级酒类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依托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资源,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积极扶持部门专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计量站完善实验室基础条件,开展专用技术与方法研究,满足农业、气象、测绘、水利、电力、通讯、交通运输、卫生计生等部门发展需求。
(四)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建设。
以建设省级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宜宾)和市、县能源计量实验室为依托,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开展城市能源资源计量建设示范,建立与能源资源计量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在线实时采集信息平台,并与全省节能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计量检测等节能服务活动,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增效;加强能效标识计量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能效环保设备检测工作。
(五)完善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
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推动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新建企业、新上项目的计量检测设备要与其他基础建设一起规划、一起施工、一起投入使用。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计量检测数据的远传采集、分析和统计,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和计量检测数据的有效应用。依据测量管理体系有关标准要求,推动大、中型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管理体系,帮助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和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三、强化计量监督管理,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一)强化计量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计量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保证单位制统一和量值传递准确可靠。加强对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及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确保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监管,规范检测行为。充实计量执法装备,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建立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在服务业领域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树立诚信计量理念,培养自律意识,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强化民生计量监管。
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医院、眼镜店、加油站、公路计重收费站等场所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对集贸市场计重衡器和学校、社区、村社医疗卫生单位及福利机构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加强对电子秤、地中衡、加油机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计量专项检查和整治,健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过度包装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督检查,提高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率、计量器具受检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能效对标、计量诊断、能源审计等活动,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主体责任,引导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积极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实现从能源采购到能源消耗全过程监管。加强能效测试、能效比对工作,开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抽查,加大对虚标能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强化安全计量监管。
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安全用计量器具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化工、煤炭、特种设备等各相关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高安全计量监管效能。
(六)依法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围绕社会热点和焦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性、阶段性、区域性计量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计量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及时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发改、财政、经信、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财政、项目、科技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各级政府部门要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增加强制检定计量设备和完善执法手段的投入,提升检定水平和执法能力;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和学校、社区、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及福利机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
(三)加快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高层次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和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加强计量岗位及行业、企事业单位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推进实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计量专家人才库,为我市计量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计量宣传和计量文化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加强计量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加强计量文化建设,构建“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形成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评估考核。
市质监局为实施牵头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意见的评估,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体联动。实施中期评估,评估后需调整的内容,由牵头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并组织对贯彻意见的最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意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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