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2013〕52 号
颁布日期:2013-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开通20年来,在倾听群众诉求、

服务领导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

众联系的"连心桥",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为更好地解决群

众困难,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提出如下

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要以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

为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水

平,构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更好地推进机关作风转

变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优化我市投资环

境,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任务。一是受理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突发性问题;

二是受理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三是受理外埠来津人员和外宾投

诉的问题;四是听取群众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汇集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六是解答群

众咨询的问题;七是完成上级机关或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是全市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

话工作的牵头单位,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市为民服

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为民

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的领导,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

单位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明确1位局级领导分管此项工

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要明确责任

处室,并选派工作能力突出,事业心、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

负责具体办理工作。

(二)运行机制。

1.归口办理制度。对于日常受理的群众反映问题,各区县

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本着敬业、勤政、高效的原则,按照职

责范围,实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自办与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方

法。

2.协调督办制度。对于承办单位难以解决的一般性问题,

由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协调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

题、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由市长专线电话

受理中心形成《为民服务网络专刊》,呈报市领导批示处理。

3.领导接办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日常受

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按时参加"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

等活动,当班局级领导必须在岗值班,直接接听、受理和督办群

众反映问题。

4.信息报告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分

析总结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办理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市

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遇到紧急、重大或其他需市人民政府协调

解决的事项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报告。市长专

线电话受理中心定期对各承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工作例会制度。全市每年召开2次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

工作例会,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工作交流,研究重要的热

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

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需要处理的

复杂问题。

6.监督考核制度。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要完善为民服务

网络专线电话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为民服务网络单位专线

电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承办件数量、按

时办结率、按期反馈率、电话接通情况、信息报告情况等。对考

核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对工作存在失误的

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工作流程

(一)集中受理。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对外暂设15个受理

座席,全天24小时开通,群众诉求由座席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分

类处置。

(二)分类处置。市长专线电话工作人员对受理的咨询类问

题直接解答;不能直接解答的问题根据职能分工,通过电话转接、

三方通话或文件交办等形式转相关区县或有关部门办理;重要的

意见、建议、热点和难点问题,由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形成书

面材料,呈报市领导批示处理。

(三)限时办理。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市长专线

电话受理中心转办的事项要及时接收、按时办理,并在规定时限

内反馈办理结果。在交办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提前说明理由。

(四)协调督办。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负责对为民服务网

络专线电话转办件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办结

并报告办理结果。对责任不清、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由市

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四、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一)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工作宣传,

提高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

和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更好地促进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

工作的发展。要继续坚持"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等好

的经验做法,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

栏、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

话工作,并将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典型问题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社会监督。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聘请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驻津单位和市民代表为义务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

界对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

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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