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下达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的通知
市教委关于下达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文号:沪教委高〔2007〕68号 |
|---|---|
| 颁布日期:2007-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教委关于下达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7〕6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我委已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精品课程建设评选工作,经研究,现下达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资助高校名单见附件),资助项目包括:
一、对部属高校中获得2006和2007年度的国家级精品课程,给予每门课程资助经费1万元。
二、对市属高校中获得2006年度的市级精品课程,给予每门课程资助经费3万元。
三、对市属高校中获得2007年度的市级精品课程,给予每门课程资助经费4万元。
四、委托上海师范大学承担全市高校师资精品课程建设培训工作,给予培训资助经费33万元。
请各校加强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的管理,确保资助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附件:上海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7〕6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高校精品课程
建设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我委已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精品课程建设评选工作,经研究,现下达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资助高校名单见附件),资助项目包括:
一、对部属高校中获得2006和2007年度的国家级精品课程,给予每门课程资助经费1万元。
二、对市属高校中获得2006年度的市级精品课程,给予每门课程资助经费3万元。
三、对市属高校中获得2007年度的市级精品课程,给予每门课程资助经费4万元。
四、委托上海师范大学承担全市高校师资精品课程建设培训工作,给予培训资助经费33万元。
请各校加强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的管理,确保资助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附件:上海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杨丽锦联系电话:23116731)
上海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表
序号学校2006年市级2007年市级2006年国家级2007年国家级经费(万元)
本科专科本科专科本科专科本科专科
1复旦大学437
2上海交通大学448
3同济大学358
4华东师范大学123
5华东理工大学213
6东华大学123
7上海财经大学11
8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214
9上海海事大学2214
10上海音乐学院117
11上海戏剧学院117
12上海体育学院117
13华东政法大学1315
14上海水产大学117
15上海电力学院11110
16上海大学21633
17上海中医药大学2214
18上海师范大学4428
19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3121
20上海工程技术大学42228
21上海理工大学1419
2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110
2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14
24上海金融学院14
2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110
26上海商学院117
27上海电机学院3113
28上海政法学院13
29上海建桥学院28
30上海海关学院14
31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4
3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117
33上海出版高等专科学校13
34上海医疗高等专科学校28
35上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1211
36上海行健职业学院117
37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117
38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14
39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117
40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14
41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4
42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211
4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4
4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4
4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14
46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14
47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14
48上海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培训)33
合计2915372615018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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