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各县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各县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各县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连政办发〔2014〕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3年,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把节能降耗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严格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节能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各项保障措施,节能工作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86%,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节能降耗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12〕4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2〕184号)精神,市政府对各县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评价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完成
赣榆区、灌云县
二、基本完成
东海县、灌南县、海州区、高新区、连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希望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节能重点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2013年各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
2013年各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汇总表
县区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考核目标(%)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实绩(%)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东海县
-3.7
-3.94
79.30
基本完成
赣榆区
-3.7
-3.79
85.60
完成
灌云县
-3.7
-3.95
80.68
完成
灌南县
-3.7
-3.78
78.17
基本完成
海州区
-3.7
-3.76
79.17
基本完成
高新区
-3.7
-3.82
76.77
基本完成
连云区
-3.7
-3.88
78.80
基本完成
市开发区
-3.7
-3.73
72.80
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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