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1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通政办发〔2002〕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2〕16号),加快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努力提高我市整体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市质量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加入WTO为契机,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依靠科技进一步提高质量,坚持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推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紧紧围绕我?quot;一个崛起、两个提升"的战略目标,努力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不断增强经济综合竞争能力。
二、制定质量工作目标
“十五"期间,全市质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一)推进"质量兴市"工程。力争30%的县(市)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质量兴市"先进城市的评比标准;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质量建档率达95%。重点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贯彻国际标准,争创国家质量管理奖1-2家,省质量管理奖3-5家,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4-5家。
(二)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60个江苏名牌产品(含名牌农产品),形成3-5个中国名牌产品。
(三)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基础水平:全市90%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每年实施15-20项质量攻关项目计划,使产品整体或单项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50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通过计量认证;555家企业通过计量确认,其中:5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50通过计量保证确认,500家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提高产品合格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性抽查合格率达到86%以上。其中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出口商品批次抽查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振兴工程。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达到优质农产品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形成10-20个省级名牌农产品和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提高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和正常使用。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优良率达到45%以上。
(六)提高服务质量。交通运输、商业、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基本达到ISO9000族标准要求,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有较大的提高,推荐5-10家企业申报省服务质量奖,窗口行业用户满意率达到88%以上。
(七)打假治劣取得明显成效。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及重点产品制假要被基本遏制。创建5条省级以上"购物放心、服务满意一条街"和5个"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
三、推进质量工作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工程
加大质量工作力度,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质量兴市"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质量兴市"各阶段的目标,具体措施方案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质量兴市"先进城市(验收)的评比标准,力争更多的县(市)跨入"质量兴市"先进城市的行列。狠抓源头,把好质量关,对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质量普查,建立质量档案。各级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加大实施名牌战略,市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品和农产品名牌工作,进一步完善名牌产品评价机制,坚持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原则,推荐申报中国名牌和江苏名牌,定期认定南通名牌产品。鼓励和支持省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企业管理、技术开发、营销策略、质量文化等方面不断创新,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形成以名牌产品为支撑的优势企业。要集中力量培植和发展一批具有高新技术、高质量、高市场占有率、高市场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名牌产品。推动生产要素资源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集结,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名牌产品。要制订激活企业发展名牌产品的奖励措施,对名牌产品企业在技改、贴息、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安排。
(三)依靠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
技术进步是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根本途径,要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吸收和推广应用国外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全面调优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水平。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对技术要求高,攻关难度大的项目,经市有关部门论证列入重点质量攻关计划,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扶持。强化企业计量工作,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计量检测水平,确保量值准确。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在消灭无标生产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标准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对无标准生产企业和计量检测体系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四)强化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全面贯彻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全市规模定报的企业要按照ISO9000族标准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多数企业要通过第三方机构的质量体系认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基本问题的决定》,大力推行GB/T24000-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努力采用清洁装备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贯彻OHSASI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提高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到2005年,力争全市1000家企业按GB/T19000-ISO9000族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90%以上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改进和降废活动,推行"零缺陷”、可靠性工程、6SIGMA、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建立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每年认定一批市质量管理奖企业,推荐4-6家企业申报国家、省级质量管理奖。加强企业质量知识培训,实施"12345"质量培训计划,即培训计量人员1千人,计量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培训质量工程师2千人,关键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培训质量检验试验人员3千人,基本上实行持证上岗;训企业有关负责人4千人;培训职工5万人。
(五)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振兴工程
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振兴工程。根据省农业标准化"十五"发展计划,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广实施体系、检测监测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经验,抓紧建立并逐步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特色优质农产品和推荐出口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办法。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到2005年,全市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优势特色农产品达到与国际接轨的出口农产品推荐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形成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省名牌农产品10-20个产品,组织认定一批市级名牌农产品。
(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实行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全面实施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勘察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要对所提供的地质、地震、水利、气象等勘察资料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努力推广使用有利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施工手段。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和正常使用。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优良率达到45%以上。
(七)进一步提高服务业质量水平
在商业、旅游、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金融、保险、公用事业以及中介组织等服务性行业,积极贯彻实施ISO9000族服务质量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服务标准。在服务行业广泛推行社会承诺制、先行负责制,树立以顾客满意为最终目标的服务质量理念,强化服务行业道德建设。大力推进用户满意工程,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用户满意率有明显的提高。推荐5-10个企业申报省服务质量奖,评审市级服务质量奖,使我市服务质量水平位居全省的前列。
(八)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
加强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基本条件资格的企业,坚决关停并转,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把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以及消费者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的商品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定期跟踪检查,增强抽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对连续多次检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采取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教育培训和依法进行经济处罚、黄牌警告、停业整改、提请免职和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对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连续多年质量稳定合格的产品,认定为市质量信得过产品,优先推荐国家免检产品和省质量信得过产品。进一步强化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空索道、游乐设备、场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生产制造及使用的监督和安全检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达到全部持证上岗。加强对政府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督,防止采购质量不符合标准,无证生产及近期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和淘汰产品。
(九)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假工作。认真落实打击制假售假的工作责任制,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打假专项斗争和联合整治。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要一律封存、扣押,并予以没收,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为制假售假提供场地、设备、仓储、运输、物资、资金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对故意采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要依法予以处罚。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吊销有关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对制假售假的企业经理(厂长)和直接责任者,要建?quot;黑名单"制。一旦列入"黑名单",一律不许其再注册任何新的企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加大对假冒名优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对进口商品进行验收检验,使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十)建立和完善质量振兴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树立全新的质量理念,要加快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把"十五"质量工作总体目标分解成阶段性和年度目标,切实抓紧落实。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宏观指导,推动质量工作开展。要健全质量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要建立健全全市质量信息网络,建立质量报表报送制度,定期公布全市质量信息动态。要加强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质量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氛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监管,提出全市质量振兴计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其在质量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快质量中介机构能力的建设,提高质量中介机构的服务效能。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继续开"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质量振兴,为提高南通产品质量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