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泰政发〔2004〕123号
颁布日期:2004-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泰州市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政发[2004]123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整规工作,现将《泰州市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泰州市2004年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省、市整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4年整规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明确整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4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面貌进一步好转,市场形象得到较大提升。

今年的整规工作目标是:(1)省、市布置的各个专项整治工作到位,重点突出,成效显著;(2)以食品、药品、农资为重点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明显遏制;(3)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信用体系框架初步形成;(4)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惩处,人民群众普遍感到市场经济秩序有显著改观。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1、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的全面规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制度,加强对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全面实施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农产品或“放心农产品”专门销售区。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五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快速检测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

3、继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无证生产和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加大对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全面实施GMP、GSP,加快实施GAP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对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

4、全面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配件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及其价格秩序。

5、深入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对已完成的各个专项及去年开展的“毒鼠强”、“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

6、组织实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重点开展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打击走私光盘和盗版软件,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商品流通领域的假冒、冒充专利、商标和侵权、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网吧专项整治。

7、继续抓好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把教育收费、医疗收费、涉农收费、商品房价格作为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的监管重点,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8、认真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严肃纠正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的违规行为。继续打击偷税、逃税、骗税、骗汇、走私、制贩假币以及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卷烟、食盐专项打假。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认真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9、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信用“红名单”、“黑名单”体系为突破口,做好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和失信行为惩戒等工作,组织开展“共铸诚信展形象,优质服务迎十运”等一系列活动。

三、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有专门班子抓整规工作。各市(区)要配备专职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落实。

(二)密切联合,协同作战。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加快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快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三)整规办要按照“牵头、协调、督办、整合”的工作定位,坚持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注重实效。定期召开整规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整规系统网络建设。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