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扬州市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扬府办发〔2006〕160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扬州市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扬州市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

市直工业企业(含部分中央、省属企业)属地化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管理职能的客观需要,为配合市直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属地化管理企业的范围、条件和原则

属地化管理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⑴国有股已基本退出(含少量国有股参股企业);⑵在职工安置及公有住房管理及债权债务等方面没有重大遗留问题。

属地化管理企业原则上以企业注册地为属地依据,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按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属地依据。具有母子关系的企业,原则上以母公司属地为属地依据。

机电等4个工业系统中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属地化管理的企业共有48户(含2户央企)。截止2006年9月30日,上述企业共有账面资产总额703910万元,净资产200568万元,涉及职工12765人。其中,机电有30户企业,账面资产总额604654万元,净资产164868万元,涉及职工9678人;化工有5户企业,账面资产总额75607万元,净资产28757万元,涉及职工1603人;纺工有6户企业,账面资产总额16114万元,净资产4815万元,涉及职工782人;工艺有7户企业,账面资产总额7541万元,净资产2128万元,涉及职工702人。

二、属地化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

1、属地广陵区管理的企业(共17户)

扬州工三电力机具有限公司、扬州双扬机械有限公司、扬州先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万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扬州华云汽配有限公司、扬州华能石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扬州英谛车材有限公司、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国电许继扬州电讯仪器厂、扬州新伟化工物资有限公司、扬州合力橡胶有限公司、扬州添茂鞋业有限公司、扬州沪扬玩具有限公司、扬州振扬工艺品有限公司、扬州飞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扬州大世界经贸有限公司。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这17户企业总资产合计为110784万元,净资产合计为3808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合计为11787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2395万元,共有职工4858人。(详见附表一)

2、属地维扬区管理的企业(共15户)

扬州金力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扬州弹簧有限公司、扬州力创机床有限公司、扬州双良阀门有限公司、扬州万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扬州健海电子有限公司、扬州通源机械产品有限公司、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扬州东北热电有限公司、扬州恒大化工供销有限公司、金绒毛纺有限公司、凯登服装有限公司、华钟毛纺有限公司、扬州玩具三厂有限公司、扬州飞天漆器有限公司。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这15户企业总资产合计为361450万元,净资产合计为94678万元,实现销售收入合计为18170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8004万元,共有职工3563人。(详见附表二)

3、属地开发区管理的企业(共14户)

扬州水箱有限公司、扬州通顺散热器有限公司、扬州三叶散热器有限公司、扬州三叶汽车电机有限公司、扬州通洋机油冷却器有限公司、江苏宝科电子有限公司、扬州润扬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同利冷藏箱有限公司、扬州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顺达纤维制品公司、光欣医用敷料公司、通和针织服装公司、扬州中华玩具有限公司。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这14户企业总资产合计为224441万元,净资产合计为6694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合计为29270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14747万元,共有职工4241人。(详见附表三)

4、属地邗江区管理的企业(共2户)

扬州晶石高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晶石电子有限公司。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这2户企业总资产合计为7241万元,净资产合计为86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合计为148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584万元,共有职工103人。(详见附表四)

三、属地管理的职能

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自主和社会管理属地的原则,除行业管理职能由市经贸委负责外,属地化管理企业的党群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统计、工商管理、国税、地税、人事人才工作、档案工作、安全生产、卫生监督、环保、计划生育、房产管理等13项社会管理职能全部移交给相关区级政府属地管理。

四、属地化管理的要求

1、有关工业集团(公司)筹备小组要根据属地管理企业原归属关系认真做好相关企业的工作,自觉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做好属地管理移交工作,并对暂不属地化管理企业加强监管。

2、对涉及到属地化管理的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努力为企业服务,做好与企业及各区对应部门的衔接工作,各项工作要做到规范有序、平稳过渡。

3、对涉及到属地化管理的广陵、维扬、邗江、开发区等区,要服从市委、市政府推行市直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实施市区国有和民营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的需要,从加速本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协调。对接受的企业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的规划,统筹协调,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4、企业属地化管理的交接工作要求在2006年12月30日前完成。

附表:

一、《下放给广陵区属地化管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共17户)》;

二、《下放给维扬区属地化管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共15户)》;

三、《下放给开发区属地化管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共14户)》;

四、《下放给邗江区属地化管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共2户)》;

五、《企业属地化管理工作交接表》。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