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常政办函〔2008〕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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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9-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8〕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08年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简称“三统一”),凡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均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为切实做好“三统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顺利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登记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报送草案送审稿时,应同时报送提请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起草说明、制定依据、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的审查意见。拟定发文的,政府办公室应将上述材料转交本级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决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经政府办秘书科(组)编好发文字号后,再到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编制登记号。
市和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由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主要负责人签署、编好发文字号后,报本级政府法制办登记。报送规范性文件登记,应同时报送登记报告、制定依据、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确认书。登记报告应对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目的、主要内容及起草审核过程进行说明。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编制登记号,并按附件2的格式书面通知制定机关,制定机关将文件印好后,再向政府法制办报送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本3件和电子文本1件;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制定机关并说明理由。
政府法制办要按照附件3的格式,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登记,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或其它媒体,或者以其它方式逐月公布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参照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办法,由其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登记和编号。
二、统一编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名汉语拼音缩写加行政级别英语简称加“R”;第二部分,年份;第三部分,制定机关代号和登记流水号。三个部分之间用占一个西文字符位的短横杠连接。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名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标全称,如“常德”(CD)、“武陵”(WL)、“汉寿”(HS);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市为“C”,县市区(管理区)为“D”,乡镇为“T”;年份为登记当年的公元年份,用阿拉伯数字标全称;制定机关代号为两位数阿拉伯数字,政府代号为“00”,政府办公室代号为“01”,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代号按机构编制机关的排序编(见附件1);登记流水号为三位阿拉伯数字,每个制定机关编一组,按登记顺序每年从“001”起,未尾不用“号”字,制定机关代号与登记流水号连续标写。例如:市政府2008年第8件规范性文件,登记号应为“CDCR-2008-00008”,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第12件规范性文件,登记号应为“WLDR-2008-01012”。
三、统一公布
规范性文件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由本级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或其它媒体,或以其它方式统一公布。政府公报刊登的规范性文件文本为标准文本。网络刊登规范性文件,以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的为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印政府公报,并在政务中心、政府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或其他指定地点放置政府公报,供公众免费查阅。政府法制办应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及时公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阅、下载。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应在其公开办事大厅(窗口)、网站免费向公众提供规范性文件查阅服务。
四、登记号标识
印发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政府法制办出具的《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标识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登记号用3号黑体字标识在文件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刊登规范性文件,应在文号下1行用与文号相同的字体字号标识登记号,并在登记号前冠以“登记号”字样。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附件:1.常德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代号
2.×××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
3.规范性文件登记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常德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代号
市政府00
市政府办01
市监察局02
市农村办03
市编委办04
市信访局05
市发改委06
市经委07
市教育局08
市科技局09
市公安局10
市民政局11
市司法局12
市财政局13
市人事局14
市劳动和社保局15
市国土资源局16
市建设局17
市交通局18
市水利局19
市农业局20
市林业局21
市商务局22
市文化局23
市卫生局24
市人口和计生委25
市审计局26
市规划局27
市城管执法局28
市环保局29
市统计局30
市粮食局31
市物价局32
市安监局33
市外侨办34
市国资委35
市民宗局36
市人防办37
市残联38
市档案局39
市广播电视局40
市体育局41
市新闻出版局42
市农机化局43
市畜牧水产局44
市供销社45
市旅游局46
市金融证券办47
市知识产权局48
市地震局49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0
市信息化办51
市房管局52
市煤管局53
市移民局54
市经管局55
市乡镇企业局56
市食品安全办57
市蔬菜办58
市非税局59
市劳动就业处60
市医疗保险处61
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处62
市社会劳动保险处63
市工伤保险处64
市公用事业局65
市园林局66
市公路局67
市运管处68
市征稽处69
市港航处70
市海事局7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72
市文物处73
市环卫处74
市交警支队75
市国安局76
市消防支队77
市水文局78
市气象局79
市电业局80
市邮政局81
市质监局82
市药监局83
市盐务局84
市烟草局85
市工商局86
市国税局87
市地税局88
市银监局89
人行常德中心支行90
常德检验检疫局91
常德海关92
附件2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
×政登〔××××〕×号
:
××××〔××××〕×号《××××××××××××××××××××××××××××××》已经登记,登记日期:年月日,登记号:××××-××××-×××××。
特此通知。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规范性文件登记簿
序号
制定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签署人
签署日期
登记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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