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的通知(2004年)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的通知

汕府〔2004〕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市政府对涉及行政许可规定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2004年5月24日市政府第十一届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的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本通知附件所列的市政府政策措施(12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内容,自2004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目录(12项)

二○○四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文秘行政许可法制通知

附件:

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及日期说明

1关于保护汕头港外导流防沙堤安全的通告汕府[1996]82号市政府1996年5月颁布其中涉及的行政许可无法律、法规依据。

2关于城市管理暂行实施联合执法的通知汕府[2002]78号市政府2002年5月颁布我市已经实施城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

3关于加快发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通知汕府[2000]

120号市政府2000年7月颁布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作为依据,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4关于汕头经济特区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府[2001]45号市政府2001年3月颁布设定的行政许可的条件与国家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商贸发[2003]254号)关于“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的规定不符。

5关于在汕头市市区范围内实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的通知汕府[1996]

170号市政府1996年10月颁布该通知是贯彻《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而下发的阶段性工作要求。

6汕头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汕府[1999]105号市政府1999年6月颁布部分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与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省政府《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不一致,且主要内容与省政府的规定重复。

7汕头市旅游定点单位管理办法汕府

〔2000〕153号市政府2000年9月颁布规定的行政许可已在我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被取消。

8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在我市实施《劳动安全许可证》制度的请示的通知汕府办

〔1996〕101号市政府办公室1996年8月颁布规定的行政许可已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被取消。

9关于将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划归市农委的批复汕府函[2000]21号市政府2000年2月颁布农药市场已经放开。

10关于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汕府办函[2000]50号市政府办公室2000年3月颁布已被《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9号)所替代。

11关于我市审批海滩涂水产增养殖使用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汕府函[1999]

129号市政府1999年9月颁布我市无批复第二项的规定权限。

12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意见的通知汕府函[1994]71号市政府1994年5月颁布被新颁布的《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所取代。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