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函〔2007〕104号
颁布日期:2007-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函〔2007〕104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2007年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鄂安〔2007〕21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房产局、市气象局、市供销合作社。

二、考核内容及重点

各县(市)区政府、黄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

2.《2007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内容的完成情况。

3.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检查情况。

4.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针对今年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部署的任务,如安全生产“攻坚年”和“落实年”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尾矿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四个一”活动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情况,包括整改情况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情况。

三、考核时间、方法

(一)考核时间。从2007年12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市安委会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法。按照《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分时,需要扣分的,扣完该项分值为止。考核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进行,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抽查2个乡镇和2家企业。

四、考核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2007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见附件1)、《2007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见附件2),并对照市政府年初与各单位签订的责任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于12月5日前将年度总结、自评分数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其中,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以年终实际数结帐。

2.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3.各县(市)区政府、黄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并参加汇报。

五、考核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周蔚芬任组长,副秘书长乔昌禄、市安监局局长陈启咏、党组书记陈新胜任副组长,考核工作人员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具体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联系电话:6359512,联系人:孙学斌)。

附件:1.《2007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2.《2007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07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方法

扣分

实得分

工作部署

4

1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参加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查贯彻会议记录和贯彻落实的文本资料。一次落实不到位扣0.5分。

附件1:

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主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参加市政府部署并要求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扣3分。

1

2.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查阅会议纪要及督办落实情况。少一次扣0.5分。

1

3.按省、市政府要求,认真部署和开展了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活动。

查相关文件材料。未部署扣全分,一项落实不到位扣0.2分。

1

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十一五”发展规划。

查相关文件材料,未纳入本地发展规划的扣全分。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8

3

1.摸清了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数,并全部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查台帐、随机抽查企业,无台账扣1分;发现一家企业未开展专项行动扣0.2分。

3

2.查出的隐患分类建立了台帐,督促了整改,其中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无台账扣1分,一般隐患整改率每低于1%扣1分。

4

3.摸清了本地区重大隐患数量,做到了“一患一卡”,实行了分级管理,对纳入本级监管的重大隐患进行了公示和挂牌督办。按要求上报了市有关部门。

查台帐、看现场,一处达不到要求扣1分。

4

4.摸清了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做到了“一源一卡”,实行了分级监控,做到有监控措施,有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按要求上报了市有关部门。

查台帐、看现场,一处达不到要求扣1分。

4

5.建立了本地区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基础数据库,并初步建立了县(市)区、乡镇、企业分级监控信息管理系统。

查建立情况,县(市)区未建立的扣1分。乡镇、企业以下未建立的发现一处扣0.5分。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14

4

1.抓好煤矿两个“攻坚战”。按时完成煤矿关闭任务;

建立和完善瓦斯区域监控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查台账,现场核查,未完成关闭任务的扣全分。瓦斯区域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发现一处扣0.5分。

2

2.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危化品单位按要求完成了搬迁,或制定了搬迁工作计划(方案)。危化品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申报工作。

查阅文本资料,现场核查,发现一家未按计划实施的扣1分;发现一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进行登记

申报的扣0.5分。

3

3,制定了尾矿库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井下非煤矿山企业实现机械通风达80%以上;露天采石企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达50%以上。

查台账,现场核查。未制定尾矿库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扣1分;机械通风每低1%扣0.5分;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每低于1%扣0.5分。

3

4.积极开展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当年下达的危险

路段整治合格率达到100%。

查阅文本资料,现场核查,未开展危险路段排查的扣全分;发现一处未达到整治要求的扣1分。

2

5.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率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达标率30%。

查阅文本资料,现场核查,发现一处重大火灾隐患

未按期整改销案扣1分;消防重点单位达标率每低1%。

扣0.5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6

2

1.安全生产目标是否层层分解到基层,并制定措施加

以落实。

查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未制定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扣全分;责任书未层层签订,发现一处扣0.5分;目标、责任和措施未落实,发现一项扣0.5分。

2

2.建立县(市、区)、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查阅有关文本资料:未建立考核制度或未落实的扣全分。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5分。

2

3.每季或每半年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展情况,年终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总结。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缺少一次通报扣0.5分;每半年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总结扣1分。

应急管理及

事故处理

10

2

1.制定并发布了本地区、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了一次以上综合演练。

查政府、部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发现未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扣1分;未组织演练扣1分。

2

2.督促指导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编制率100%;并报安监部门和上级行业部门备案。

查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台账,发现一家未编制的扣0.1分,发现一家企业未备案的扣0.1分。

2

3.督促高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兼)职救援人员、救援器材及装备;或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了救护协议。

抽查高危企业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配备情况或签订协议情况。抽查发现一家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2

4.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效果进行总结。

查较大以上事故启动预案记录情况,查应急救援总结,未启动预案或未进行总结的,发现一次扣0.5分。

2

5.发生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查事故档案,发生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处理或未按时结案每起扣0.5分。

基础工作

10

3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要求做好“三同时”工作,当年新、改、扩建设项目100%开展“三同时”工作。

查当年新、改、扩项目数量和“三同时”评审及备案情况,现场抽查有关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

3

2.深入开展“四个一创建”活动,完成市下达的创建指标。

按市下达的创建目标考核。未达到市规定进度的,每少一家扣0.2分

2

3.按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积极向市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以市安监局提供的记录和数据为评分依据。

2

4.加强政务值班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以市安监局提供的记录和数据为评分依据。

机构和经费

落实情况

4

1

1、县(市)区安监部门为政府直属工作机构,办公经费和工作装备(监察车、微机、传真机、摄像机等)能满足工作需要。

安监部门不是直属机构扣0.5分。一处办公设施配备达不到要求扣0.2分。

1

2、乡镇(街道)明确安全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矿山或乡镇船舶多的乡镇应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查档卡资料。现场核查。未明确专(兼)职人员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矿山或乡镇船舶较多的乡镇,未做到“三落实”扣全分。

1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到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核查。未按《安全生产法》第19条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发现一处扣0.2分。

1

4、政府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了财政预算。

查阅有关资料。未设立的扣1分;未实施专款专用的扣1分。

宣传与培训

4

1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查计划文本及实施情况,未制定计划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每发现一处扣0.2分。

1

2.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机动车驾驶员和中小学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农民工受教育率达90%以上。

查阅培训考核档案或现场抽查: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其他人员培训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1

3.对乡、镇长组织了安全教育培训。

查文本资料。随机抽查。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扣全分,发现一个未培训扣0.2分。

1

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社会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查阅“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开展、总结等资料,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

事故指标

控制

30

30

市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绝对指标。

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扣30分;②发生重大事故扣25分,发生较大事故扣20分。

注:每项扣分不超过本项总分。

附件2:

2007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目标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及评分方法

扣分

实得分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制定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15分)

①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主持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参加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5

①查会议记录,每少开一次会议扣2分。

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从未主持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参加市政府部署并要求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扣10分。

②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本部门),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②查检查记录,每少检查或未报结果一次扣2分。

③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③查资料,未制定预案扣2分,未组织演练扣2分。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8分)

①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8

①查责任状签订情况,每少签1个单位扣1分,目标和措施未落实,发现一处扣1分。

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②查文本,未建立考核制度或未落实扣2分。

认真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10分)

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确定的有关职责

10

查资料,有关资料不全的扣5分;对本系统或行业未实施有效安全监管的扣5分。

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11分)

①全面部署部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1

查资料,未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的扣5分。

②查出的隐患分类建立了台帐,督促了整改,整改率达100%。

查台帐,无台帐扣1分;一般隐患未整改率低扣1分。

③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档案,做到“一患一卡”、“一源一卡”。

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未建立档案1处扣1分。

④督促整改重大隐患。

督促整改重大隐患1处未到位的扣5分。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分)

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落实年”、“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

8

查记录,上述活动未开展每项扣1分。

②特种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抽查出1人扣3分。

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5分)

本部门实施或管理的新、改、扩工程必须报经有关部门组织安全评价和三同时审查。

5

新、改、扩工程未报审、安评1处扣5分。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5分)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明确有具体职能科室管理和专(兼)管理人员。

5

①查文件,安全生产工作未明确专门的科室管理扣3分;②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扣3分。

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工作。(8分)

①在本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8

①查检查记录,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未检查扣5分。

②积极向市安委会报送信息。

②全年未向市安委会报送任何安全生产信息或半年、全年总结扣2分。

③本单位无各类死亡、设备和火灾事故。

③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8分,发生一起设备和火灾事故扣3分。

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统计上报制度。(5分)

①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

5

①发生事故未及时上报扣3分。

②对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按期结案。

①事故的责任者未处理扣3分;②未按期结案扣3分。

事故指标控制。(25分)

①按市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确保不突破控制指标的措施。

25

查文本资料,未分解和未采取措施扣10分。

②每月或每季度对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查控制指标分析资料以及采取的措施及措施的有效性,每季度最少分析一次,无文字资料每次扣3分;采取的措施效果不明显扣4分。

③实现市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

查事故指标完成情况,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扣25分。

注:每项扣分不超过本项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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