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林造发〔201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规范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工作,提高建设质量,保证建设成效,辐射带动珍贵树种培育健康发展,我局依据《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管理办法(试行)》(林造发〔2013〕2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国家林业局

2013年5月3日

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工作,提高建设质量,保证建设成效,辐射带动全国珍贵树种培育健康发展,增加珍贵树种资源,提升森林质量,依据《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管理办法(试行)》(林造发〔2013〕2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以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总体的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成效的考核评价。

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地级)建设成效的考核评价工作参照执行。

第三条示范县是指按《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管理

(林造发〔2013〕27号)规定程序确定的县(市、区、旗)、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国有林场。示范基地是指纳入中央投资计划、按照《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设计营造的珍贵树种示范林。

第四条成效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当年对3年前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示范县,以及3年前纳入中央投资计划的示范基地建设成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第五条成效考核评价依据国家下达的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计划、《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珍贵树种培育作业设计、《国家珍贵树种示范县管理办法(试行)》(林造发〔2013〕27号)等相关文件、技术标准,以及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成效考核评价报告、示范县和示范基地自考评报告等。

第二章成效考核评价组织

第六条成效考核评价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示范县和示范基地自评、省级考评和国家级考评三级考核评价形式。

第七条示范县自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县处级国有林场负责组织,示范基地自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县处级国有林场负责组织,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评价内容和指标等,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评报告,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八条省级成效考核评价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并组织开展示范县、示范基地成效考核评价工作,于每年7月底前向国家林业主管部

门上报成效考核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国家级成效考核评价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并组织开展示范县,以及以省为总体的示范基地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工作,于当年年底前通报成效考核评价结果。

第三章成效考核评价内容与标准

第十条示范县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包括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县建设工作和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两个方面,总分值100分,其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县建设工作成效考核评价10分,涉及制度保障、科技支撑2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考核内容与标准;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考核评价90分,涉及制度保障、资源培育、科技支撑、资源保护、生态文化、示范价值6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考核内容与标准(见附录1)。

第十一条示范基地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包括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和全省示范基地建设成效两个方面,总分值100分,其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成效考核评价10分,涉及制度保障、科技支撑、示范价值3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全省示范基地建设成效考核评价90分,涉及制度保障、资源培育、科技支撑、示范价值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考核内容与标准(见附录

1)。

第十二条依据影响示范建设成效的重要程度确定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的评分分值见附录1。

第四章成效考核评价方法

第十三条省级成效考核评价涵盖所有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国家级成效考核评价涵盖所有示范县,对每个示范县分别进行考核评价;对示范基地,以省为总体,抽取不低于30%的个数进行考核,以此评价全省示范基地建设成效。

第十四条考核评价指标的获取,采用查阅文件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现地考察、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培育规模、培育质量主要采用抽样调查,种质资源、科普文化主要采用现地考察,社会氛围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其它指标的获取采用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统计分析等方法。

第十五条以抽样调查方法考核评价培育质量、培育规模指标中是否按作业设计施工时,省级考核评价抽取年度完成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国家级考核评价抽取年度完成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第十六条培育规模、培育质量指标中的作业面积、栽植密度、保存状况和郁闭度调查采用如下方法。(一)作业面积调查。在抽取的小班现场,用GPS、罗

盘仪等仪器,或利用地形图勾绘法、遥感影象图判读法测定小班面积,并与设计面积对比。当两者面积相差5%(以设计面积为真值)以内时,作业面积符合设计面积;当两者面积相差5%(以设计面积为真值)以上时,作业面积不符合设计面积。

(二)栽植密度调查。对于人工造林小班,采用株行距测定法或样地法调查,样地面积为0.06公顷;对于定向改培小班,采用样地法调查,样地面积为0.1公顷。将调查的栽植密度与作业设计的栽植密度对比,当两者相差5%以内时,栽植密度符合作业设计,否则不符合作业设计。

(三)保存状况调查

1.人工造林(更新)小班,采用样地法或样带法调查保存株数,样带至少2行以上。保存株数除以栽植总株数达到80%(400毫米降水量以下地区为65%)以上的,计为保存面积。保存面积与当年实际完成造林面积的百分比,为造林保存率。

样地面积为0.06~0.1公顷。样地数量,小班面积0.6公顷以下,设1个样地;0.6~1公顷,设2个样地;1.1~2公顷,设3个样地;2.1公顷以上,设4个样地。

2.综合措施改培小班,采用数栽植点的方法调查保存株数。随机点数100~200个栽植点,查数保存株数,保存株数除以栽植点数得到株数保存率。株数保存率达到80%(400毫米降水量以下地区为65%)以上的,计为保存面积。保存面积与当年实际完成综合措施改培面积的百分比,为补植保存率。

(四)郁闭度调查。采用目侧法,或测点法、投影法测定郁闭度,保留一位小数。

第十七条成效考核评价指标的获取方法、二级指标分解后涉及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录2。

第五章成效考核评价等级划分与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依据调查结果和评分标准,得到各指标分值,累计各指标分值,分别得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县建设成效、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基地建设成效和抽取的每个示范基地的得分值。

每个示范县的总得分值为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县建设成效与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的得分值之和。全省示范基地的总得分值为示范基地的平均得分值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基地建设成效的得分值之和。示范基地的平均得分值为抽取的各示范基地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第十九条依据每个示范县和全省示范基地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4个评价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

第二十条国家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成效考核评价结果,对成效考核评价优秀的示范基地建设省和示范县,在全国通报表扬,优先安排后续项目;对考核评价成效较差的示范基地建设省和示范县在全国通报批评,限一年内整改,整改后按本办法重新考核评价。对未整改或整改后成效考核评价仍然较差的示范基地建设省,在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进行调控;对未整改或整改后成效考核评价仍然较差的示范县,撤消其示范县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本省的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1.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指

标、内容及标准

2.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评分表

附录1

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指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内容及标准

示范县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县

示范基地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基地

合计10010901001090

小计197121468

1.依法行政

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建设配套完善。

312

312

省、地、县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工作,有

一、制度

保障2.组织领导

专人负责,严格按国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有效指导示范建设工作,足

额配套投入,及时编制、批复作业设计,报送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省、地、县林业主管部门不断总结珍贵树种培育工作,每年按时向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报送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及全省珍贵树种培育年度工作总结,典型经验随时上报。

624

321

624

321

示范县将珍贵树种培育列入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有专管人员和稳定的技术队伍,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11

3.政策机制

制订出台鼓励、扶持珍贵树种培育的优惠政策,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扶持珍贵树种培育力度大,政策机制好,年度预算安排有专项经费。

312

评分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内容及标准

示范县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县

示范基地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基地

4.规范管理

建立并有效执行珍贵树种培育计划、资金、作业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珍贵树种培育示范管理工作规范。

211

211

5.专项规划

示范县科学编制并颁布实施珍贵树种培育专项规划,培育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当。

11

小计48486464

建有珍贵树种种苗繁育基地;采种规范,种源清晰;繁育当地栽培的主

6.种苗繁育要珍贵树种苗木,满足示范县珍贵树种造林需求的同时,为周边地区提5522

供优良苗木,示范县或示范基地造林全部使用良种苗木。

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珍贵树种培育专项

7.作业设计

二、资源

培育

8.培育规模

规划和作业设计,作业设计符合《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

字[2008]30号)要求。

依据批复的作业设计施工作业,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示范县按规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1111

1212

1818

1818

造林(更新)面积保存率90%以上,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定向改培林分郁闭度达到0.5以上,改培珍贵树种株数比例达到《珍稀树种培

9.培育质量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的要求;及时有效开展未成15152020

林地抚育管护,培育的珍贵树种林分结构合理,林木长势旺盛,健康状况良好。

评分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内容及标准

示范县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县

示范基地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基地

10.培育模式

探索形成了与自然地理条件、林分状况相适应,树种配置合理、密度适宜的科学栽培模式。

55

66

小计113813310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珍贵树种培育专家顾问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

11.科技合作

三、科技

支撑

示范县、示范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示范县与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科研与技术合作关系,在良种繁育、引种试验、栽培示范等领域开展富有成效的科技合作。

413

413

12.科技推广

大力推广应用珍贵树种培育新成果、新技术,采种、育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技术相对成熟,科技含量高。

312

514

13.技术培训

建立培训制度,对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林农、林场职工等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业者普遍掌握珍贵树种培育技术。

413

413

小计66

14.自然资源

四、资源

保护15.古树名木

重要野生种源、自然群落、原始林分纳入保护区(小区)、森林公园、采

种基地保护范围,珍贵树种自然资源保护良好。

树龄100年以上或胸径100cm以上珍贵树种、古树名木经过全面调查,数据清楚,并得到挂牌保护。

22

22

16.种质资源

示范县建立了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或树木园,主要乡土珍贵树种得到妥善保护。

22

评分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内容及标准

示范县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县

示范基地

合省级林示范

计业部门基地

小计1010

17.生态形象

城乡绿化普遍采用珍贵树种,建立了一批特色生态文化示范单位,树立了良好的生态形象。

44

五、生态

文化

18.社会氛围

珍贵树种保护和培育已成为自觉行动和社会风气,成立珍贵树种民间协

会或合作组织,在社会化服务中发挥作用显著。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方式开展珍贵树种保护和培育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珍贵树种培育的认知度。

11

22

19.科普文化

建立了珍贵树种保护和培育等科普宣教场所,主要示范区域建有固定的珍贵树种科普宣传、标示碑牌等。

33

小计66918

20.模式特色

创造出富有特色的珍贵树种培育模式和管理经验,极大地促进当地珍贵树种培育的健康发展,对区域乃至全国有良好示范作用。

22

514

六、示范珍贵树种培育规模大、质量好,在县域外有较高知名度,培育了各类示

价值21.辐射影响范样板,总结、编制了供交流学习的典型经验、技术交流材料等,吸引2244

各地学习取经,产生的社会影响和辐射带动效果显著。

22.综合效益

珍贵树种培育产生较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为促进区域生态改善、经济发展、积累财富,推进绿色增长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2

附录2

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合计10010901001090

小计197121468

(一)依法行政3

一、制度

保障

(二)组织领导5

贯彻国家有关林业

生态建设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

建立了与国家珍贵生态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树种培育示范县建相关制度建设配套完善,得2分。

设相关的管理制

度,得1分。

有专人负责,足额

配套投入,得1分;

及时批复作业设计有专管队伍、专人负责,得1分;

并报送国家林业主有专项投入、足额配套,得2分。

管部门备案,得1

分。

贯彻国家有关林业

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3立了与国家珍贵树

种培育示范基地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得1分。

有专人负责,足额配套投入,得1分;及5时批复作业设计并

报送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得1分。

查阅

同示范县

文件

资料、

听取

汇报、

座谈

交流

有专人负责,得1分;有专

项投入、足额配套,得2等

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4

及时总结典型经验

随时上报,得1分;年终总结及时上报,得1分。

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随时上报,得

1分;年终总结及时上报,得1分。

及时总结典型经验

随时上报,得1分;4

年终总结及时上报,得1分。

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随时上

报,得1分;年终总结及时上报,得1分。

1

成立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分明,得1分。

出台扶持珍贵树种

(三)政策机制3

培育的优惠政策,出台鼓励珍贵树种培育的优惠

年度预算安排有专政策,得2分;

项经费,得1分。

有效执行国家珍贵

树种培育计划、施

工作业、检查验收、

(四)规范管理2资源管理、档案管

理和成效考核评价

等管理制度,得1

分。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珍贵树种

培育示范的管理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管理工作规范,得1分。

有效执行国家珍贵

树种培育计划、施工

作业、检查验收、资

2同示范县

源管理、档案管理和

成效考核评价等管

理制度,得1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五)专项规划1

规划内容全面、科学、符合实际,并颁布实施,得1分;

小计48486464

(六)种苗繁育5

二、资源

培育

建有珍贵树种优良种苗繁育基

地,得1分;采种规范,种源清晰,得1分;繁育当地栽培的主要珍贵树种苗木,得1分;满足示范县珍贵树种造林种苗需求,得1分;为周边地区提供优良苗木,得1分。

示范基地造林采用珍贵树

2种优良种苗,得1分;种苗

产地清晰,得1分。

查阅

文件资料、现地考察等

(七)作业设计3

(1)设计单位资质丙级以上,

得1分;作业设计说明书、图、表等完全,得1分;作业设计及时上报,得1分。

(1)设计单位资质丙级以

上,得3分;作业设计说明查阅

9书、图、表等齐全,得3文件

分;作业设计及时上报,得资料

3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2)——人工造林(更新):

设计的地类、造林树种、密

8

(2)——人工造林(更新):

设计的地类、造林树种、密度、整地方式、整地规格、苗木类型、苗木规格、未成林抚育管护措施得当,符合《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等要求,每项得1分,计8分。

——综合措施改培:设计的地类、补植树种、密度、整地方式、整地规格、苗木类型、苗木规格、目标树培育措施(抚育采伐、修枝、割灌、施肥等)得当,符合《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等要求,每项得1分,计8分。

9

度、整地方式、整地规格、

苗木类型、苗木规格得当,符合《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等要求,每项得1分,计7分;设计的未成林抚育管护措施得当,得2分。

——综合措施改培:设计的地类、补植树种、密度、整地方式、整地规格、苗木类型、苗木规格得当,符合《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等要求,每项得1分,计7分;设计的目标树培育措施(抚育采伐、修枝、割灌、施肥等)得当,得2分。

抽样调查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定株抚育改培:改培林

分、改培对象选择得当,每项得

2分,计4分;改培措施符合《珍

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

造字[2008]30号),得4分。

——定株抚育改培:改

培林分、改培对象选择得当,改培措施符合《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等要求,每项得3分,计9分。

(1)——人工造林:作业

(八)培育规模6

(1)——人工造林:作业面积、

造林树种、密度符合作业设计的,每项得2分,计6分。

——综合措施改培:作业面

积、补植树种、目标树培育措施等符合作业设计的,每项得2分,计6分。

——定株抚育改培:作业面

积、目标树培育措施等符合作业设计的,每项得3分,计6分。

面积、造林树种、密度符合

作业设计的,每项得3分,

计9分。

——综合措施改培:作抽样

业面积、补植树种、目标树调查、

9

培育措施等符合作业设计统计

的,每项得3分,计9分。分析

——定株抚育改培:作

业面积、目标树培育措施等

符合作业设计的,每项得

4.5分,计9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6

(2)按规划完成年度计划得6

分,完成90%以上得5分,80%以上得4分;80%(不含)以下不得分。

(2)完成示范基地建设年查阅

9度计划得9分,否则不得文件

分。资料

(1)人工造林(更新)面积保

存率,或补植保存率90%以上,

10或定向改培林分郁闭度0.5以14

上,得5分;混交林面积比例达

到30%以上,得5分。

(1)人工造林(更新)面

积保存率,或补植保存率90%以上,或定向改培林分郁闭度0.5以上,得7分;

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得7分。抽样

(九)培育质量

5

(2)——人工造林(更新):

未成林抚育管护措施到位,幼苗长势良好,得5分。

——综合改培:目标树单位面积株数符合《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要求、林木长势良好,得5分。

调查、

(2)——人工造林、补植

现地

改造、林冠下造林:抚育管

考察

护措施到位,幼苗长势良

6好,得6分。

——有补植的改培:经

抚育幼苗、林木长势良好,

得6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定株抚育改培:珍贵树

种株数,或占林分比例达到《珍

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

造字[2008]30号)要求,得5

分。

——定株抚育的改培:

珍贵树种株数,或占林分比例达到《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办造字[2008]30号)要求,得6分。

3

(十)培育模式

2

(1)建立了栽培模式示范林,

得3分。

(2)栽培技术与模式获得科技进步奖或创新奖,得2分。

(1)建立了栽培模式示范查阅

3

林,得3分。文件

资料、

(2)栽培技术与模式获得听取

汇报、

3科技进步奖或创新奖,得3

分。现地

考察

小计113813310

三、科技

支撑

组织、协调和指导

示范县、示范基地

(十一)科技合作4与大专院校、科研

院所开展合作,得1

与相关科研教学单位有科技术

合作,有比较稳定的专家队伍,得1分;对示范林做好林木生长、4

健康状况等观测记录,总结示范建设成效,得2分。

组织、协调和指导示

范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得1分

同示范县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组织、协调科技成

(十二)科技推广3果推广,编制相关

资料,得1分

推广应用成熟实用技术,得1分;

在推广适用技术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有所创新,得1分。

组织、协调科技成果

5推广,编制相关资

料,得1分

推广应用成熟实用技术,得查阅

2分;在推广适用技术基础文件

上结合本地实际有所创新,资料、

得2分。听取

汇报、

开展对相关管理和

(十三)技术培训4技术人员培训,得1

分。

建立培训制度,得1分;开展培训活动,得2分。

开展对相关管理和

4技术人员培训,得1

分。

座谈

同示范县交流

小计66

查阅

文件

资料、

四、资源

保护

(十四)自然资源2

听取

珍贵树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得汇报、

2分。座谈

交流、

现地

考察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十五)古树名木2

古树名木本底清楚、建立档案,挂牌并标识准确,得2分。

建立以当地珍贵树种为主要对

(十六)种质资源2象的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或树

木园,得2分。

小计1010

(十七)生态形象4

五、生态

文化

(十八)社会氛围1

城乡绿化普遍采用珍贵树种,得

2分;建立了一批珍贵树种培育

示范单位,得2分。

成立珍贵树种培育民间协会或

合作组织并发挥显著作用,得1

分。

查阅

文件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大力开展珍贵树种保护培育宣传活动,公众对全县珍贵树种培

2育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得1分;

竖立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标牌,得1分。

(十九)科普文化3

主要示范区域、样板基地建有科普宣传标牌等设施,得3分。

小计66918

查阅文件

六、示范

价值(二十)模式特色2

创造并总结珍贵树种培育模式、管理经验并推广,得2分。

总结出珍贵树种培

育模式和管理经验,5对区域乃至全国有

良好示范作用,得1分。

创造并总结珍贵树种培育

模式、管理经验并推广,得4分。

资料、

听取汇报、召座谈交流、现地考察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6项)(22项)

合计

示范县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示范县合计

示范基地总评分分值

省级林业部门

指标

获取

示范基地方法

总结、编制了供交流学习的

总结、编制了供交流学习的典型典型经验、技术交流材料

(二十一)辐射影响2经验、技术交流材料等,吸引各4等,吸引各地学习取经;竖

地学习取经,得2分。立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

范基地”标牌,得4分。

(二十二)综合效益2

珍贵树种发展产生显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得2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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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