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津门医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天津市达仁堂京万红药业“乐家老铺药酒工坊”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号:国中医药办发〔2012〕9号
颁布日期:2012-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津门医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天津市达仁堂京万红药业“乐家老铺药酒工坊”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12〕9号

天津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报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的报告》(津卫报〔2011〕48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依据《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对“津门医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乐家老铺药酒工坊”进行了评估。专家组认为,“津门医粹——中医药博物馆”注重将中医药文化与中国津味文化相结合,通过对中医药文化文献资料和中医药实物的展示,很好地宣传了津门名老中医的历史以及当地的中医药文化特色。“乐家老铺药酒工坊”作为国内第一家以药酒为主题的博物馆,通过实物、文献、图片、资料、器具、彩塑、影像等形式,形象地展示了药酒的发展进程、独特功效和文化底蕴。经研究,确定“津门医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乐家老铺药酒工坊”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希望你局继续加强对“津门医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乐家老铺药酒工坊”有关工作的指导,按照基地建设的要求,深入挖掘其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丰富展览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更好地发挥基地在传播、弘扬、展示中医药文化方面的作用。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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