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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启用广西北部湾港名称的公告
|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文号:公告2009年第53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启用广西北部湾港名称的公告
公告2009年第53号
经有关方面批准,广西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实施整合,统一使用“广西北部湾港”名称,名称自公告之日起启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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