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英国利物浦大学研究生教育项目的批复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外综函[2012]21号
颁布日期:2012-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英国利物浦大学研究生教育项目的批复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西交利物浦大学联合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请示》(西交研[2012]20号)收悉。

为进一步推动引进英国利物浦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西交利物浦大学探索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模式和途径,经研究,现就你校与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英国利物浦大学研究生教育项目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英国利物浦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教育。

二、研究生教育项目每年招收攻读英国利物浦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800人,博士学位研究生200人,共1000人。

三、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研究生的标准,应不低于利物浦大学在英国的标准。按照既定要求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且论文合格者可授予英国利物浦大学相应有硕士、博士学位。

四、你校应严格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我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以上项目的办学;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能力建设的导向,注重招聘和培养本土师资,努力促进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

五、办学过程中有何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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