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北京交通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学院的函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外函[2016]40号
颁布日期:2016-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外函[2016]40号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北京交通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学院的函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设立北京交通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学院的函》(鲁政字〔2016〕48号)收悉。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专家集中评议情况,经研究,我部同意北京交通大学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合作,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中文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学院”,英文名称为“LancasterUniversityCollegeatBeijingJiaotongUniversity”。

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北京交通大学统筹好威海校区的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765N)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s7068/201604/W020160428324508374004.doc

教育部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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