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16号公告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公告2009年第16号
颁布日期:2009-10-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16号公告

2009年第16号

为规范食品中大肠菌群指标的检测工作,现公告如下:

现行食品标准中规定的大肠菌群指标以“MPN/100克或MPN/100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3-2003)进行检测;以“MPN/克或MPN/毫升”、“CFU/克或CFU/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4789.3-2008)进行检测。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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