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大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蚌政办〔2010〕17号
颁布日期:2010-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大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蚌政办〔2010〕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城市大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推进城市大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坚定不移地强力推进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增强城市承载、聚集和辐射功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城市大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站位谋篇布局,高起点合理规划,高标准组织建设,高水平进行管理。按照“一年强攻基础设施,改善路网结构,拉开城市框架;二年主攻薄弱环节,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三年推进开发建设,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的基本思路,通过3年强力推进全市100项总投资1000亿元的城市建设项目,实现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为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特色鲜明的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2010年是城市大建设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和关键之年,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已确定重点建设项目67个,总投资372亿元,年度投资79亿元,主要是:

(一)城市道路建设方面。紧紧围绕城市主干道提升改造和连通外环路等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重点建设胜利路提升改造、黄山大道和解放路、延安路、大庆路南段等。

(二)综合交通建设方面。着力打造城市快速环线,完善出口及节点路,全面拉开城市框架,同时构建铁路、水运综合交通体系。重点建设城市中环线、大庆路淮河公路桥、南出口及西出口公路,积极实施水蚌线外迁,开工建设南环铁路线。

(三)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积极推进水岸及综合环境治理,加强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重点建设日元贷款水环境治理项目、世行贷款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管网等。

(四)市容景观及绿化亮化方面。进一步加强市容整治和景观建设,实行绿化亮化,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努力提升城市品位。重点建设城市园林景观、龙子湖北公园二期和小街小区照明等。实施除荒补绿“百万人种百万棵树”工程。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开工建设廉租房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0万平方米,努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建设滨河西片区、张公山B区、D区及各区的棚户区改造等。

(六)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方面。加快推进高铁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开发,完善城市发展格局,扩大建成区范围。重点建设高铁新区基础设施、政府南部区域基础设施、淮河路商业街及地下人防商业街等。

(七)文化旅游及社会事业建设方面。加强城市周边旅游风景区开发,打造皖北旅游目的地,促进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建设太祖明文化、金融中心以及二中新校区、档案馆、博物馆等一批社会事业项目。

(详见蚌埠市2010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城市建设标准、统筹规划的原则。坚持标准,必须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执行一把尺。积极引进先进城市规划理念,切实认真考虑城市长远发展,超前研究建设中将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等一系列关系,做到统筹规划,强化控制,在建设中不留遗憾,不留败笔。

(二)坚持统一执行政策、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征地拆违拆迁中,要坚持严格统一执行政策,统一执行标准,并将公开、公平、公正、“一碗水端平”贯穿整个大建设始终。市国土局制定《蚌埠市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蚌埠市查处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的工作意见》,市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共同制定《蚌埠市房屋拆迁认证办法》,市行政执法局制定《蚌埠市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意见》。有关政策的制定要从实际出发,要保证政策在执行中的严肃性、一致性,防止互相攀比,影响全局。

(三)坚持限时完成任务、以区为主的原则。在大建设中,所涉及到的征地拆违拆迁任务,根据项目的选址情况,按照行政管辖权,由所属的区负总责。作为责任主体,按照市政府统一制定的补偿标准,经市、区两级对经费测算后,由区政府统一包干使用。各区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担负起征地拆违拆迁重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切实保证建设单位净地进场组织施工。

(四)坚持拆违拆迁同步、强力推动的原则。大建设中的大拆违、大拆迁必须同步进行。要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多措并举,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和势不可挡之势,对违章建筑拆出影响,拆出强烈的氛围,从而达到以拆违促拆迁、以拆违推拆迁的目的。对所涉及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拆违拆迁,由项目所在的行政管理区负责督促其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动迁。对个别拆违拆迁中的“重点户”、“难点户”,其辖区、主管部门和工作单位的负责同志要亲自与被拆迁人谈话、动员,确保按时拆违拆迁,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净地进场,如期开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高强度进行控违。

(五)坚持部门分工负责、上下齐动的原则。开展大建设是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任务、共同责任、共同目标,因此,各部门要分工负责,上下齐动,形成强大合力。特别是组织、纪检、政法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并予以保驾护航。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各区,无论是项目责任单位还是非项目责任单位,都要把大建设中工程的实施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全力支持和服务到位,确保重点工程建设一路绿灯。

(六)坚持超前谋划项目、积极创新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在狠抓当前大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并强力推进的同时,必须要紧紧围绕2011年和2012年主攻薄弱环节、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的目标任务,积极创造性地超前谋划一批有影响的大项目,并逐一排出分年度前期工作进度和投资计划,确保2011年和2012年大建设任务计划落实到位,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机构保障。成立市大建设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指挥长和第一副指挥长,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对大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大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项目前期工作组、融资保障组、工程建设组、征地拆迁认定组、拆违指导组、政策法规组、信访稳定组、督查监察组、舆论宣传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分工,建立多项工作运行、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区参照市大建设指挥部的组织体系,尽快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二)强化融资能力保障。要采取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市场运作化的融资方法,拓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纳民营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利用发行企业债券及争取上级补助、土地储备、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集中用于大建设。加大争取开发银行、商业银行及世界银行等国外贷款力度。对城市水务、燃气供应、垃圾处理等建设项目和具备条件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探索BT、BOT等融资方式,促进其产业化发展。

(三)强化舆论宣传保障。要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墨重彩的单位宣传、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的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态势,并将各方面宣传贯穿整个大建设的始终。各区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在拆违拆迁区域内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组织宣传车、致市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线并适时组织背景报道、跟踪报道、深层次报道和有特色的系列报道,努力在全市营造大拆违大拆迁和大建设的强烈声势及执法氛围,从而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正确理解并积极配合、支持大建设。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一是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市纪检、监察、组织、效能办、督查等单位,根据重点项目要求的进度情况,及时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二是建立严格的协调调度机制。市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协调会,沟通信息,处理问题,推进工作。坚持一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检查,并及时提请市大建设指挥部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各工作组要建立相应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建设项目一旦确定,要同时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具体要求并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严格多层次考核体系,对在大建设中又好又快完成项目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按时限完成任务、又无特殊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一查到底并采取必要组织措施,严格追究责任;对个别不顾大局,干扰和阻挠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五)强化社会稳定保障。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准确掌握征地拆违拆迁中的各类信息,及时排查信访隐患,积极做好上访群众接待和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多措并用,有效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抓好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将征地拆违拆迁工作中的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之中。公安部门要制定大建设中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坚决依法处置在征地拆违拆迁中的个别煽动闹事和过激行为的人,确保大建设顺利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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