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巢政办明电[2013]47号
颁布日期:2013-07-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7月5日起,我市发生强降雨,据气象部门预报,降雨还将持续。由于本次降雨面广、量大、持续时间较长,安徽省防指7月4日启动全省《防汛应急预案》Ⅳ响应,7月5日18时又将大别山区等地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合肥市防指也于7月5日12时启动《合肥市防汛应急预案》Ⅳ响应。为切实做好当前我市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巡查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点、中小水库、中小河流、圩口积涝情况,并于7月6日下午16时前将巡查情况书面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要及时排除积涝。各地要立即清除圩口排涝沟输水障碍,确保输水通畅,适时启动排涝设备,迅速排除内涝,减轻涝灾损失。

三要强化预报预警。市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实时监测雨情,及时通报天气情况;市防办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类平台,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做到科学预报、及时预测、主动预警。

四要加强重点防范。市住建、国土、城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易涝点、低洼地、高空作业、广告牌、地质灾害易发点等重点部位的防守和监管,确保不堵、不涝、不伤人;各地要加强对中小河流、中小水库的防守,一旦发生超警戒、超汛限水位,立即按规定上足巡查防守人员,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给予处置。

五要严肃防汛纪律。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令行禁止,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严禁在防汛抗灾中各行其是、相互推诿扯皮,对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六日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