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2013〕54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巢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办):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机关内部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巢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巢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
(一)办公室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贯彻中央、省、合肥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
2、研究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听取机关支部工作汇报;
3、研究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人事调整、任免、奖惩等问题;
4、按要求适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研究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由综合室负责做好记录。
二、市政府办公室办公会议制度
(一)主任碰头会
1、主任碰头会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主任碰头会由主任主持,各副主任、参加分工的党组成员参加,会前各分工主任、党组成员要就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提前向主任汇报,涉及其他分工成员的事项要提前沟通会商;
3、主任碰头会主要内容:
(1)各位主任相互通报工作情况;
(2)研究办公室的工作安排;
(3)研究决定办公室重大事项;
(4)讨论各科室提交主任碰头会需要研究的事项;
4、会议由综合室负责做好记录。
(二)主任办公会
1、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底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主任办公会由主任主持,各副主任、参加分工的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参加;
3、主任办公会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合肥市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研究落实措施;
(2)各科室汇报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及下个月工作安排;
(3)讨论各位分管负责人及科室提交的工作汇报、请示,形成决定意见;
(4)讨论办公室阶段性工作重点;
(5)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4、会议由综合室负责做好记录。
(三)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
1、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2、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2)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开展集中教育,交流学习体会和工作经验;
(3)通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通报办公室上个月主要工作开展和下个月工作安排,听取各科室上个月工作小结和下个月工作思路;
(5)需要在全体人员会议上部署和通报的其它事项。
3、会议由综合室负责做好记录。
三、市政府办公室学习培训制度
(一)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宏观形势教育、法制纪律教育、政策理论教育、业务知识教育等内容,按时完成市委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和在线培训等活动任务。无论采取哪种学习方式,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确保学习效果。
(二)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安排不少于1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活动由主任或分工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三)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各科室安排工作都要尽可能为集中学习让路,如确有紧急工作任务不能参加学习,要向分工主任请假。
(四)严格控制学习费用管理。组织部门调学的,凭正式通知报销相关费用;个人提升学历参加的党校或其它形式的学习教育,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核报费用;参加上级部门外出考察或培训的,经办公室安排后,一律凭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文件通知报销费用。所有外出学习培训,均要履行批准手续。
四、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值班制度
(一)应急值班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办公室承担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应急值守要坚持职责明晰、管理规范、效率优先、奖惩严明,“谁值班、谁在岗、谁管事、谁负责”的原则。
(二)每周一名副主任带班,检查督促值班情况;遇较大以上或敏感事件的,带班主任应现场指导处置。
(三)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值班期间电话、传真的接听(收)处理,信访人员的接待和疏导,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等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按值守班次做好各类电话、传真接听(收)和记录,迅速准确地传达和处理上、下级联系工作电话等事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带班主任,按照批示、指示予以落实和协调。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应急办通报事件情况、领导批示和指示内容以及办理情况等。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以礼相待,认真听记。要宣传信访法规,明确交待处理原则、方法和程序。能当即答复的当即答复,能协调处理的当即处理;应由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处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指明诉求通道、合理予以疏导。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要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且时间要精确到分。市政府负责同志作出的批示和指示,要准确记录接到批示或指示的时间和内容,重要事项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七)值班期间,当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保证24小时通迅畅通。
(八)值班人员能在班内完成的工作,尽量在班内完成。确实处理不完或需要随后处理的,应向下一班详细说明并转交,由下一班继续办理和跟踪。
(九)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要事先向带班主任请假,并安排调剂其他人员替班。因工作需要相互调班的,由带班主任批准。
(十)值班驾驶员需保证值班工作用车。
(十一)值班考核工作由综合室负责,缺勤、脱岗的视情给予效能告诫、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
五、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责任制度
(一)前来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办事、咨询、反映问题、联系工作(包括来电话)所接触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有首问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细心询问,主动了解对方的基本意图和要求,接受有关咨询,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拒绝接待和答复。
(三)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尽快办理,一办到底。对来客提出的事宜,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尽快答复,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应负责引介到相关科室,所到科室要认真接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需要领导决定的及时请示汇报。对不属于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要耐心细致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
(四)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搪塞。如有损害市政府形象、市政府办公室形象的情况以及造成工作延误和损失的,一经查实,要对首问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并对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六、市政府办公室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日期间,全体人员均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二)请假一般要提前一天提出,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秘书、相对固定服务的车辆驾驶人员要事先征得对应联系的负责人同意,并与科室其他人员做好工作街接。
(三)因事、因病和其他情况需要请假者,一律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其中请假半天由科室负责人、分工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分工主任、主任同意,3天以上的,须书面请假,经分工主任、主任批准后交综合室备案。请假人员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四)婚假、产假按照劳动法规定,请假人员需提前一周报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休假。婚假、产假视为出勤。
(五)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按超假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者按缺勤处理。
七、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办会办事制度
(一)办文
1、发文办理。
(1)起草。根据市政府负责同志批示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安排,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执行,由办公室对应科室或分口秘书负责撰拟,亦可请业务主管部门代拟。一般公文起草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补充完善及征求意见的重要公文,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人员同时负责公文运转跟踪,直至程序完结。
(2)核稿。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执行,由办公室对应科室负责人负责初审,一般公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补充完善的重要公文,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核。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执行,由办公室分管公文处理的副主任负责复审,一般公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作重大调整或深度修改的重要公文,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文稿审核后,呈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签。若文稿属规范性文件或涉及法律、法规事项的,应提前转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
(4)签发。以市政府名义发文,一般送呈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涉及市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分管工作的,经相关负责同志会签后,送呈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一般送呈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发;涉及重大事项的公文,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5)复核登记。由文电科负责,随到随办。
(6)整理排版。由文电科负责,随到随办。
(7)校对。由起草人负责,重要公文要做到三校付印,随到随校。未经签发人或审核人同意,不能擅自加以改动。
(8)用印分发。由文电科负责,随到随发。严格按照分送范围照单分发。
2、收文办理
(1)分办。上级来文、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等公文,由文电科负责签收、登记手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市政府负责同志审签。传真电报送签不隔日,急件随到随办。紧急公文在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签的同时,立即复印相关人员或部门先行处理。
(2)拟办。对所有来文实行登记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统一审签后呈报,签批后的公文要及时处理。对签呈市政府负责同志批示的公文,原则上按市政府负责同志排序运转,请示、报告类从后向前逐级呈报,传阅、承办类公文从前向后逐级呈批。
(3)承办。承办科室和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需要办理的文件及时办理,一般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即送领导审批、或转出征求意见、或待会议协调研究以及将不符合报文要求或分办的来文退回等),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滞留。对上级来文,紧急公文如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类的,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和科室做好准备,然后按程序运转;对上级征求意见类的公文,在送审登记呈报的同时,同步转发相关部门准备,待市政府负责同志审批后再转发给部门;对未经文电科签收登记的公文,一律不予受理。
(4)催办。市政府负责同志的批办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掌握公文办理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重要公文专人负责及时跟踪督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批办件,由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负责跟踪督办,定期反馈结果;其他负责同志批办件,由对应联系科室负责跟踪督办,定期反馈结果。
(5)反馈。经办公室收发的重要公文以及市政府负责同志的重要批示件,文电科一般每周汇总一次运转结果,报办公室主任审阅。对按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办理拖拉或拖延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给予通报。
(二)办会
1、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调研科负责有关会务、会议纪录、纪要工作,综合室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纪要起草、审核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由分工主任负责;审核后由起草人员及时呈送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会签,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后由起草人员及时呈送签发,签发后第一时间发文。
2、政府综合性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协调,综合室负责安排会务,各分工主任、相关科室协助有关会务。
3、市政府负责同志安排的专题性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党组成员)牵头,对应科室负责有关会务、会议纪录、纪要工作。纪要起草、审核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纪要起草由对口秘书负责,审核由分工主任负责;审核后由起草人员及时呈送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会签,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纪要,呈送会议主持人直接签发;签发后第一时间发文。
4、上级电视电话会议,由文电科负责联系会场和会议通知,对应联系主任、科室负责相关会务。
5、市政府办公室会议、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室的会务工作由综合室负责。
6、其它应急型会议,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三)办事
1、对上级部门和市政府负责同志交办的事项和指派的任务,根据其性质、特点、轻重缓急及上级的要求,确定办结或解决的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呈报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越权、不拖延。
2、接待同级、下级有关单位或群众前来办事应积极热情,必须并能够及时办理和答复的,即时给予办理和答复;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办理的,明确告知办理和答复的时限。对部门和单位要求合理的事项,按职责能办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的立即请示汇报,并予以反馈;不敷衍、不违规。对需要联系办理的事项,及时接待;不搪塞、不推诿。
八、市政府办公室廉政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央、省、合肥市以及巢湖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廉政制度、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奉公。
(二)接待来人确需招待用餐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综合室统一安排工作餐。出差人员在外地需要就餐的,每人原则上每餐不得超过50元,特殊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三)办公室人员在市直机关联系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单位就餐。下乡工作,吃工作餐。平时工作加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等。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有关单位“吃拿卡要”或接受礼品,推销商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业余时间不得参与不健康和有损于政府形象的任何活动。
(六)对违反市委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受到效能追究的,市政府办公室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九、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一)报销管理
1、市政府办公室一切开支要事前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一支笔审签。
2、重大开支由主任碰头会研究。
3、市政府负责同志及办公室人员出差支出费用,要有经办人员签字,综合室统一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签报销。
4、票据的审批、审核以及会计人员,不能作为经办人。
5、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由需要科室提出意见,综合室安排专人购置;大件物品经分管主任、主任同意后,按照财政统一采购规定办理。
6、办公设备日常维护费用由综合室安排专人结算,按报销程序办理。
7、车辆维修、加油等在财政定点地方产生的费用,由驾驶班业务负责人统一结帐把关,按报销程序办理。
(二)财务管理
1、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税务机关的监督。
2、单位购买物品实行统一采购,没有经手人、科长签字、领导审批,会计不予报销。
3、财务每月报表,送达办公室主任审阅。
4、公款借支程序:工作人员在出差及公务活动中,需临时借用公款,须打借条,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须结清欠款。
5、差旅费报销,按市财政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6、手机费、电话费报销,严格按照市纪委及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7、慰问、丧事、遗属补助,严格按照国家的丧葬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十、市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车辆由综合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保证市政府负责同志和办公室用车,并确保服务及时、优质、安全。
(二)确保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用车,其他人员因公务用车由综合室统一派车。
(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乱停乱放,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停放车辆,做到人不离车、车不离人,避免车辆停放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负。
(四)驾驶员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五)办公室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车辆进厂维修需经过驾驶班业务负责人的检查鉴定,开具维修通知单(写清维修项目、车号、经办人姓名),方可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办公室凭维修通知单给予结算。
(六)工作期间执行完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办公室。不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串岗,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七)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任务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按程序向办公室报告;事故不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而私自协商解决处理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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