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群促进“三群”联动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群促进“三群”联动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群促进“三群”联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6号,下称《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政策措施对接落实

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若干意见》,做好与省直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积极争取涉海涉港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措施支持。港务和发改部门要根据《福州港总体规划》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划定的重点开发、适度开发、预留开发三类岸线,做好岸线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协调管理工作;依托市港务集团公司,开展重点岸线收储开发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港务、交通、发改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公共航道、防波堤、对台客运滚装码头省级补助、贷款贴息、奖励资金及我市港口运输企业省级奖励资金的争取工作;市财政局、物价局要会同宁德港务局与市港务集团公司落实港口收费有关减免政策,适时开征适度开发港区岸线使用费。

二、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港口码头泊位、深水航道及港口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溪南作业区5-30万吨级油气及散货码头、白马作业区3-15万吨级煤炭等散杂货码头、漳湾作业区3万吨级通用码头、城澳作业区3-10万吨级多用途码头、杨岐作业区5万吨级通用码头等一批深水码头泊位建设,推进三都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沙埕港区进港主航道工程和赛江航道整治工程实施,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和辐射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市港口深水泊位超过30个,吞吐能力达1亿吨、集装箱50万标箱。港口深水航道、锚地设施和水上支持系统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配套完善支持政策措施

优先将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未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参照重点项目管理,在用地、用海、用林、融资等方面享受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市本级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港区口岸查验园区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建设规模按属地原则投入相应的建设资金。支持市港务集团公司通过整合港口码头资产、注资、包装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发挥其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平台作用,根据全市总体城市规划统筹开发建设宁德港口岸线资源。

四、优化港口发展环境

整合海关、检验检疫、港务、外贸信息资源,积极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全面推行直通放行模式,实现通关单审核网络化。推行“5+2”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通关、检验检疫制度,实现船舶查验“零待时”。大力推进区域通关、联合查验模式,开展进出口商品归类预审核,为火电、核电、造船等临海产业项目及海产品、沙石、机电等大宗产品通关提供个性化便利服务。加快大通关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宁德港水域扩大开放,沙埕港区、三沙港区和漳湾作业区、溪南作业区、东冲作业区并入宁德港一类口岸对外开放。全面推动各港区口岸查验园区规范化建设,实行口岸查验部门进驻集中办公,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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