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开展“党风政风人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开展“党风政风人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 文号:莆政综〔2014〕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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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开展“党风政风人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
莆政综〔2014〕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加大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服务保障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实现“人兴业茂、清风明月”的宜居港城提供坚强保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党风政风人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评议对象和范围
评议对象包括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公共服务的部门和行业。原则上一年为一个评议周期;以属地评议为主,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参加当地的民主评议活动。
(一)重点评议单位(9个)。根据群众投票推选结果,确定以下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公路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莆田火车站。
在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市经贸委、市工商局、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市外经贸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9个单位予以免评一年。其他单位为自评单位。
(二)重点评议科室(20个)。由群众投票选出20个与群众关联度较高、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市直单位科室作为重点评议科室(窗口):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大队、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幼儿教育科、市财政局采购办、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录科、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站、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移动莆田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客响运营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处、市文广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业务一科、市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市农业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项目审批科、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广电网络集团96311呼叫中心。
(三)重点评议基层站所(1类)。由群众投票选出1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作为重点评议基层站所:公安(含边防)派出所。
(四)重点评议专项治理(4项)
1.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过度治疗,过度检查;收受红包、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药价虚高、套刷医保卡;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参加单位:市检察院、市经贸委、市财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
2.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招生中信息不公开不规范问题;教育乱收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物价局
3.整治保障性住房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骗租骗购,利用职权侵占及闲置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建设资金沉淀、建设质量差等问题;联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4.整治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监管不力、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安办
(五)“回头看”单位
对2013年度重点评议的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移动通信莆田分公司等9个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健全完善制度,巩固评议成果,不断强化党风政风建设。
二、评议内容
(一)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我市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是否存在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到私人会所活动、风景名胜区开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从事高利贷活动等行为;是否加强日常内控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是否严肃处理,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委(党组)是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履行监督责任;是否认真抓好责任分解,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主要领导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是否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全”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三)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方面。是否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开展重点科室(窗口)和基层站所评议,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否通过认真梳理、深入查摆,选择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突出的问题进行公开承诺,下大力组织力量破解。是否认真落实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整治“中梗阻”优化软环境方面。开展以“问作为”、“问作风”、“问审批”、“问诉求”、“问民生”、“问民计”为专题的直播评议活动,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问题。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切实转变职能,积极推行“马上就办”的要求,优化发展环境;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熟人经济、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三、评议方法
评议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日常评议(40分)、群众测评(40分)和下级评议(20分)构成。参评单位评议得分(100分+加分)=日常考评(40分)+群众评议(40分)+下级评议(20分)+创新工作(加分)。
(一)日常考评(40分)
1.网络动态监管。各参评单位要按照市评议办的要求,建立民主评议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本单位、本系统与考评内容有关的评议文件、工作动态(含资料、照片)、选题评议、个案整改、队伍管理和专项治理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进行审核并上传至莆田反腐倡廉网(www.ptffcl.gov.cn)的“党风政风人民评”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2.明察暗访。市评议办将采取明察与暗访、定期查与随机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党风政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并将暗访结果以召开评议大会、集中收听收看、向领导专题汇报、向新闻媒体通报、在媒体直播活动中运用等形式公开。
3.民生诉求件办理。各单位对市纪委监察局、12345热线及电台、电视台、湄洲日报“壶兰监督”栏目反映的群众诉求、曝光的民生问题,要积极履职、热情耐心负责地解答相关咨询,及时回复办理,切实提高限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二)群众评议(40分)
1.媒体直播:组织相关评议单位分期走进电视直播间,与从评议员库中抽取相应比例评议员,重点以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为主,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现场互动,接受现场质询和评议,采取电视直播的形式,邀请场外观众通过电话联线、网络和短信评议方式参与评议。
2.社会测评:从评议员库中抽取专家评议员、群众评议员和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三类评议员,通过短信回复、网上投票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评议。
(三)下级评议(20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下级单位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县区(管委会)参评单位、基层站所的综合评定成绩应于12月25日前报送市评议办。市评议办根据参评单位县级下属单位的评议结果计算该项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设:Y=市级参评单位下级评议得分
X=市级参评单位县级下属单位总排名名次之和
N=该市级参评单位县级下属单位数
则:Y=20*(100-X/N+1)/100
四、评议结果运用
(一)所有参评对象。将所有参评对象的评议结果向同级党委和政府、人大常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一级评议办、被评议部门和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市直参评单位。(1)将综合评定成绩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单位等考核的重要依据。(2)综合评定成绩位列同类别第一名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上调3%(总比例不超过20%),并作为下一年度免评单位;位列最后一名的,且综合评定成绩低于80分(含80分)的,滚动列入下一年度参评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下调3%(总比例不低于8%),并取消该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重点科室(窗口)。综合评定成绩位列前两名的,作为下一年度免评科室(窗口);位列最后两名,且综合评定成绩低于80分(含80分)的,按照人事管辖权的规定,责成主管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并取消该科室(窗口)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重点基层站所。由市直系统和县区(管委会)评议办共同评议,成绩各占50%。综合评定成绩位列前两名的,作为下一年度免评基层站所;综合评定成绩位列最后两名的,按照人事管辖权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并取消该基层站所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被市直系统和县区(管委会)评为最后一名的,且综合评定成绩低于80分(含80分)的,按照人事管辖权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对该站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免职。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议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参评单位必须按照市、县区(管委会)评议办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把评议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明确评议选题、重点评议岗位,指定具体的业务部门牵头,形成本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实施细则。特别是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要针对本部门、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入手,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各县区(管委会)评议办要加强指导、认真开展督查,不断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着力基础工作。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员信息库,其中专家评议员库和群众评议员库由市、县区(管委会)评议办负责建立,服务对象评议员库以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主,参评单位为辅,采集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信息形成服务对象评议员库。评议员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开展民主评议时,将按一定规模从评议员库中随机抽取人员,邀请参加评议活动。
(三)注重工作实效。评议工作要坚持评建结合,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评议工作,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市直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职责,带动全系统共同努力,认真践行做出的各项承诺,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提升品牌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总结提升开展选题评议、面对面评议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以多种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务求实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进一步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办好电视直播评议活动、12345政务热线和《壶兰监督》栏目,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部门行业监管作用融为一体。要注意挖掘各部门、行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推广。
(五)严肃评议纪律。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伪造、篡改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干扰评议过程,不得随意调整评议结果。各参评单位不得组织影响公正评议的活动,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群众满意度。各级民评代表不得借机徇私情、谋私利,影响公正评议。参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入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民评代表违反规定的,终身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1.“党风政风人民评”市直单位、县区(管委会)量化考评细则。
2.“党风政风人民评”市直单位重点科室(窗口)量化考评细则。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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