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企业:

现将《白银市人民政府2015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15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市将继续坚持“发展与节能同步、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指导方针,将节能工作作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突出管理节能、工程技术节能、结构调整节能三条主线,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积极优化用能,鼓励节约用能,淘汰落后用能,调控新增用能,拓宽清洁用能,坚持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相结合,控制源头、强化基础;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均衡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节能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市节能降耗主要目标:万元GDP能耗比2014年降低0.1%。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考核问责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与县区政府和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37户重点用能企业签订2015年度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全市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进一步细化节能目标责任内容,继续对县区政府、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双控制”(控制总耗、控制单耗)责任目标管理机制,做到工作全覆盖、指标全量化、责任全落实。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坚持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和新上项目能耗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能耗增长的趋势性问题。探索建立科学化、常态化的节能预测预警机制,对用能用电增长过快的县区和企业,下达能耗预警通知书,及时预警,实行有序用能管理。完善工信委、发改委、统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准确分析全市及主要县区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采取必要措施。

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对未完成上半年单位GDP能耗目标的县区,由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黄牌警示;对未完成前三季度节能降耗指标的县区,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完不成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县区采取项目禁(限)批等强制措施,落实“一票否决”。

(二)创新管理模式,加大监察力度

一是健全市场驱动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能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挖掘节能降耗的市场效益,激发内生动力,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推进用能单位广泛采用BOT、PPP等模式建设节能项目,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合同能源管理骨干公司,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重点项目。

二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完善单耗指标与总量指标相结合的节能指标体系和节能预警调控制度。进一步下放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权限,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区域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

三是强化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积极支持市、县(区)两级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节能减排监察和检查,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贯彻节能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国家淘汰或限制使用落后设备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节能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格落实76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强制性标准,着重加强行业分类指导,推动企业优化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狠抓结构节能,力促产业升级

一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抓住国家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利时机,积极发展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一批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新兴产业项目,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加快培植壮大新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环保装备和电子信息、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精神,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强化部门联动,注重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列入中央和省上奖励的落后产能和补助关闭的小企业设备彻底拆除,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打造有色金属(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化工、能源和先进高载能3个千亿元循环经济产业链,先进装备制造、建材陶瓷、农畜产品深加工及生物医药4个百亿元产业链,培育白银公司等35户循环经济骨干企业,支持“一区六园”循环化改造,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壮大产业集群,构筑现代产业格局。

四是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切实加强有色、电力、煤炭等大宗固废产生量大、污染大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改进工艺技术,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

(四)强化技术节能,实施创新驱动

一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改。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节能专项资金及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争取力度。用好市级年度节能专项资金,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快推进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工程,抓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大力做好电机及匹配拖动设备改造提升工作,促进电机产业转型升级。推广利用高效环保煤粉锅炉,大力发展白银市煤粉生产供应企业,加快建设煤粉供应基地。

二是强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降耗结合起来,树立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清洁生产标杆企业,重点对产品、生产及服务的全过程进行节能分析和评估,并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在源头减少能源消耗,消除废物的产生,推进资源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三是合力开展“两化”融合节能。坚持以节能为重点,信息化发展为突破口,从企业、行业、园区等不同层面,探索以信息化建设的开发应用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工业发展模式。建设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建立管控一体化的能源管控系统,充分发挥白银公司、华鹭铝业等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五)突出重点领域,推动社会节能

一是切实抓好建筑交通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稳步推进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由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新建建筑设计阶段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不低于97%,抓好一批建筑节能、绿色市政、绿色交通、绿色施工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建设,到2015年底,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积极发展绿色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绿色燃料、电力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是推进公共机构、农村和商贸领域节能。重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5%的目标。加强学校、医院节能改造工作,把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学校、2万平方米的医院、5000平方米的商场、宾馆、饭店纳入统计监测和能源审计范围。继续抓好商业节能试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和“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加强“限塑”检查指导,做好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2015年实现重点商贸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率比2014年降低5%,市、县(区)商务局和有关企业机关内部节电5%以上、人均办公纸张使用减少5%以上、单位公务用车平均耗油量减少5%以上的目标。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节能型机械、设备。推广高效低排、省柴节煤炉具,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省柴节煤灶,引导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转移,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物,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太阳能工程,建设户用沼气700座,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5处,节柴灶50个,节柴炉3946个,太阳能热水器281个。

(六)开展宣传培训,动员全民参与

开展节能宣传,普及《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以绿色发展为目标的节能、节水、珍惜资源、减污增效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采取悬挂条幅、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营造浓厚的节能降耗舆论氛围。灵活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座谈讲解等方式对节能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节能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重点开展节能监察机构人员执法水平培训,着力提升节能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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