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3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为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妥善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单位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未设立专门值班室和值班电话,或值班责任不明确,夜间无人值守;值班力量薄弱,人员较少,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值班室没有配备必需设施,或已配备但损坏未及时修复;存在脱岗、顶岗和用移动电话值班的现象等。“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各级领导掌握情况、了解动态、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抓实抓好并抓出成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完善值班体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各区和市直各部门均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全面履行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二是严格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建立完善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度,落实交接班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值班工作有序、责任到人、事项处理到位。三是实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法定节假日期间,各区、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带班领导要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各区、各部门要在放假前3天,向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表。四是保证联络畅通。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设立值班专用电话,并对外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值班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对外公布。五是加强值班基础设施建设。值班室既是重要的工作场所,也是机要重地,值班室的建设要符合保密规定。要按照先进、实用的原则为值班科室配备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网络设施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满足值班工作需要。

三、规范报告程序,全面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根据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发生所在的区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各区负责报告本辖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信息;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各区和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报送程序及时限。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比较敏感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向市政府报告。上报市政府的时限是距事件发生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态势可能演化升级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三是信息报告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的办法,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首报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节假日及防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四、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政务值班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是否到位,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否实行和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否及时准确,值班通讯设施是否完备畅通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政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违犯值班纪律或存在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进行情况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影响事件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确定后的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报告员(联络员)的具体联系方式于12月9日前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28028,传真:6328093,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五、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值班、信息报告、科普宣教、预案管理与演练等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重视和加强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处理能力、现代化办公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将值班经费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预算。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针对值班工作的特殊性,妥善解决值班人员轮休及政治生活待遇等问题。要加强值班队伍建设,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协调处置能力的在编人员承担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值班工作全面到位、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附件:嘉峪关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联系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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