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实行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放牧禁止乱采滥伐禁止野外放火的公告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实行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放牧禁止乱采滥伐禁止野外放火的公告
| 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实行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放牧禁止乱采滥伐禁止野外放火的公告
(2013年第1号)
依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市严格实行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放牧、禁止乱采滥伐、禁止野外放火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荒,严格土地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市、区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非法开垦荒地的,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禁止非法打井,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用)水许可制度,严格控制旧井更新改造,严禁非法打井。农村饮用水新打机井、旧井更新改造、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工业生产用水,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和初步论证、签署审查意见,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石羊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批。不断深化水权水价改革,严格落实水资源配置方案,高标准推行水资源精细化管理,采取得力措施,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超采地下水行为。对违规审批打井和擅自超额配水的,要对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三、禁止放牧,严格保护林草植被。在民勤县、古浪县、凉州区实行全境禁牧。将天祝县林区、生态项目建设区、重要水源涵养区、草场重度退化区划为封育禁牧区,严格落实封育禁牧措施,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公路铁路沿线通道绿化区、经济林果栽培区、设施农业覆盖区、草原重度退化区、风沙治理区和森林、草原生态重点保护区列为全市禁牧重点监控区进行严密监控。
四、禁止乱采滥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禁止乱采滥伐,切实加大林草植被封禁保护和天然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砍伐林木、采挖野生中草药、草皮、泥炭、沙生植物和非法采矿、采砂、采石、采土等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水土保持、破坏水源涵养、危害河道行洪、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
五、禁止野外放火,严格保护林草生产安全。严禁一切野外放火,严禁在林草地带、田间地头、道路旁边烧荒、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树叶、废旧农膜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加强野外上坟烧纸、野炊、郊游等人员的管理,严防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区、林区、草场。对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因监管不力造成火灾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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