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14〕255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毕府呈〔2014〕3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修改方案》。

二、你市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划管理措施,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三、你市要将规划修改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将规划修改方案的图件、文字资料和有关表册按要求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白银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