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全州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确保各类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0-2012年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0〕260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67号)精神,以及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收购储备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有效途径。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土地市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和投资环境,控制土地一级市场的供应总量,主导土地市场,管好建设用地,集聚城市建设资金,经营好城市,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市场中对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优化房地产市场投资环境;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服务城市建设需要;有利于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集聚城市建设资金。
二、土地收购储备基本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
(二)为政府搭建融资平台和财政增收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三)坚持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政府对工业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
(四)土地储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购、统一拆迁、统一出让;
(五)确保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开、公平和公正,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六)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充分实现土地资产价值,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满足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
三、土地收购储备目标任务
各市县(含开发区,下同)在今明两年内完成10000亩的土地收购储备任务。为了完成目标任务,各市县人民政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和督促,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深入实际,具体落实。
四、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土地收购工作计划,一般分为:短期计划(2年内)、中期计划(2-5年)和长期计划(5-10年)。
(二)各市县根据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在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时,参照附件《××县××(收购储备地块名称)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模块)》进行编制。
五、土地收购储备组织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发改、住建、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各市县应成立相应机构,由常务副县、市长(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市长(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土地收购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主管国土资源和财政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财政、审计、监察、国土资源、农业、住建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密切合作,共同担负起土地收购储备和招标拍卖的决策及组织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规划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办理征用收购储备土地的规划手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审批、土地收购和供应工作;财政部门依法建立土地储备基金制度,并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组织、拨付、监督和审核;监察部门负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风与绩效落实情况的督促监察;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集体土地征用时群众的思想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加强征用土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各市县优先安排实施成片储备土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储备土地保值增值,以形成土地储备和城镇基础设施配套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宣传动员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五)各市县根据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附件:××县(市、区)××(收购储备地块名称)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模块)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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