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0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0-2012年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0-2012年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10-2012年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黔东南州2010-2012年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
为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近期国土工作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黔东南府专议〔2010〕156号)精神,强化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搭建我州融资平台和为财政增收提供用地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收购储备对象
(一)贵—广快速铁路榕江火车站:在火车站用地规划区外延榕江县古州镇六佰塘村、月寨村、小堡村、忠诚镇忠诚村、王岭村拟收购储备土地3527.5亩,其中:耕地3459.5亩、林地68亩;
(二)黔东南洛贯产业承接区:现洛贯产业区详细规划和路网规划已完成,在规划区内从江县洛香乡洛香村、大团村拟收购储备土地2415.74亩,其中:耕地2241.74亩、林地174亩;
(三)三—黎高速公路锦屏赤溪坪出口:拟在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村、龙哪村赤溪坪出口与县城连接线两侧收储1446亩土地,其中:耕地1084.5亩、林地361.5亩;
(四)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工业区详细规划和路网规划已完成,拟在工业区规划范围内镇远县羊坪镇响水村收购储备土地5809.5亩,其中:耕地1278亩、林地4531.5亩;
(五)沪—昆铁路三穗火车站:在三穗县火车站规划区外延三穗县八弓镇胜利村、高寨村等拟收购储备土地(耕地)2923.5亩;
(六)台江县小城镇建设:台江县南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已完成,拟在规划区内台江县台拱镇南市村、台雄村收购储备土地(耕地)1254亩;
(七)凯里经济开发区:拟在开发区内收购储备土地9400亩,其中:耕地6444亩、林地2956亩;
(八)雷山县小城镇建设:拟在丹江镇乌秀村南秀河口至陶尧备土地储(耕地)1152.54亩。。
以上拟收购储备土地合计27928.78亩,其中:耕地19837.78亩、林地8091亩(见附件1)。
二、收购储备成本估算
(一)征地成本:
1.贵—广快速铁路榕江火车站:
⑴耕地:3459.5亩×78400元/亩=27122.48万元;
⑵林地:68亩×25900元/亩=176.12万元;
小计:27298.6万元。
2.黔东南洛贯产业承接区:
⑴耕地:2241.74亩×76020元/亩=17041.71万元;
⑵林地:174亩×26580元/亩=462.49万元;
小计:17504.2万元。
3.三—黎高速公路锦屏赤溪坪出口:
⑴耕地:1084.5亩×107350元/亩=11642.11万元;
⑵林地:361.5亩×27000元/亩=976.05万元;
小计:12618.16万元。
4.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
⑴耕地:1278亩×82595元/亩=10555.64万元;
⑵林地:4531.5亩×25060元/亩=11355.94万元;
小计:21911.58万元。
5.沪—昆铁路三穗火车站:
耕地:2923.5亩×96072元/亩=28086.65万元。
6.台江县小城镇建设:
耕地:1254亩×98800元/亩=12389.52万元。
7.凯里经济开发区:
⑴耕地:6444亩×111065元/亩=71570.3万元;
⑵林地:2956亩×33880元/亩=10014.93万元;
小计:81585.23万元。
8.雷山县小城镇建设:
耕地:1152.54亩×73857元/亩=8512.31万元。
以上合计:209906.25万元。
(二)收储土地一级开发(三通一平)投资估算;
27928.78亩×26000元/亩=72614.83万元;
(三)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贷款本金(征地成本+开发成本)×利率(0.21‰)×730(两年)=(209906.25+72614.83)×0.21‰×730=43310.48万元。
(四)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收储耕地面积×20元/㎡=19837.78亩×666.67㎡/亩×20元/㎡=26450.51万元。
以上合计=(一)+(二)+(三)+(四)=352282.07万元=35.2282亿元。
三、收储土地收益估算
按各县市土地出让市场价进行综合估算,每亩土地出让收入约20万元,则27928.78亩收储土地出让后总收入558575.6万元。
土地出让纯收益=土地出让收入-征地成本-开发成本-贷款利息-耕地占用税=558575.6万元-209906.25万元-72614.83万元-43310.48万元-26450.51万元=206293.53万元=20.6294亿元(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一)建设用地报批:
1.第一期:2011年1—6月进行凯里经济开发区(9400亩)、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园区(5809.5亩)、台江县小城镇建设(1254亩)和雷山县小城镇建设(1152.54亩)四个项目的征地、报批工作。
2.第二期:2011年7—12月进行黔东南洛贯产业承接区(2415.74亩)、沪—昆专客铁路三穗火车站(2923.5亩)、三—黎高速公路锦屏赤溪坪出口(1446亩)和贵—广快速铁路榕江火车站(1687.5亩)四个项目的征地、报批工作。
(二)收储土地一级开发(三通一平)
1.第一期:2011年7—12月进行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台江县小城镇建设和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四个项目的一级开发(三通一平)。
2.第二期:2012年1—6月进行黔东南洛贯产业承接区、沪—昆专客铁路三穗火车站、三—黎高速公路锦屏赤溪坪出口和贵—广快速铁路榕江火车站四个项目的一级开发(三通一平)。
(三)土地出让
1.第一期:2012年1—6月进行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台江县小城镇建设和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四个项目的土地出让工作。
2.第二期:2011年7—12月进行黔东南洛贯产业承接区、沪—昆专客铁路三穗火车站、三—黎高速公路锦屏赤溪坪出口和贵—广快速铁路榕江火车站四个项目的土地出让工作。
五、项目组织协调
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国土资源、财政、发改、规划、审计、监察等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把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搞好。其各自职责是:
1.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拟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组织收购储备土地报批,拟定收购土地一级开发方案,组织收购土地一级开发招投标,拟定收购储备土地出让方案,组织收购储备土地出让工作;
2.财政部门:负责协调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监督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发改部门:协助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4.规划部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确定收购储备地块的用途和规划指标;
5.审计部门:负责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审计;
6.监察部门: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土地收购储备、收储土地一级开发、收储土地出让等全程监督。
六、建议和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领导。州和各县市应成立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州、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国土资源、财政、发改、规划、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州人民政府制定和出台土地收购储备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三)制定奖励办法,调动工作积极性。一是政府从收储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工作经费,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从收储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在土地收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提高对收储工作的积极性。
(四)在收储资金筹措方面,除用土地抵押贷款外,还应多方面融资或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基金。
附件【黔东南府办发〔2010〕260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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