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铜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10〕12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绿色铜仁、生态铜仁、和谐铜仁”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按照“山在城中、路在林中、人在画中、景在水中”的建设思路,充分利用我市山青、水秀、竹翠、桂香、洞奇的资源优势,实施“绿色兴城、生态兴城、旅游兴城”的战略目标。依据我市优越的自然条件,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成功打造“武陵之都·仁义之城”,打造山的秀气、突出水的灵气、凝炼城的文气、彰显绿的生气。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努力把铜仁建设成为全国最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与我市城市绿化现状

(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指标共分8大类共计74项(见附件),其中有4项为不达标否决项,分别为: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规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2.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标准为≥31%);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标准为≥80%);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标准为≥80%)。

(二)我市城市绿化现状

2010年原县级铜仁市在省级园林城市验收中,城市绿地率33.68%、绿化覆盖率36.7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38平方米。2011年底撤地设市后,随着城市提质扩容,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范围包括了碧江区、万山区、铜仁高新区,人口及建成区面积发生极大的变化,但绿化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未到位、不均衡。目前我市主城区绿化现状:城市绿地率27%、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平方米(主城区扩容后,绿地现状尚未遥感测试,此数为人工统计),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存在一定差距。为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城市品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着力建设和进一步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十分必要。

三、创建目标

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坚持“生态优先,特色建绿”的原则,积极推进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中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以我市中心城区山水大环境绿化为载体,公共绿地为重点,庭院绿化为依托,道路绿化为连线,达到点、线、面、块有机结合,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设计符合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良好格局。力争到2016年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标准,城市绿化三项基本指标分别达到:城市绿地率31%、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5平方米,实现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

四、创建任务

(一)完成城市绿地系统等规划编制

结合我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充分利用自然景观、河流水系和文化资源,注重植物地带性风貌特色,编制《铜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并严格加以保护;编制《铜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逐步形成总量适宜、植物多样、分布合理、景观优美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

(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

1.完成城市重要出入口、周边“通道”重要景观带和重要节点的景观绿化建设。主要完成金鳞大道、滨江大道、铜玉干道等城市“通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及百花路、迎宾路等城市重要节点的景观绿化建设,对沿线重要景观带和重要节点进行绿化美化。

2.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我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虽然很高,但绝大多数城市主干道不能达到绿地率25%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确保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建成区西外环路、金鳞大道、东外环等城市主干道的绿化美化工作,有条件的干道两旁做到尽量扩绿、增绿。对主城区其他次干道和万山老城区城市道路、川硐教育园区、大兴城区道路进行绿化补植补栽;对万山新城区、川硐新区及其他工业园区的城市道路绿化美化和景观打造,力求一次成型。

3.加大苗木花卉苗圃建设力度。计划2015年12月底前,完成50至100亩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任务。积极组织和鼓励私营企业、农(林)部门和农户等建立育苗基地,加大乡土植物生产和推广力度,提高绿化苗木自给率,物种数量不少于150种,到2016年,我市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2%以上,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4.加快山体公园绿地建设。完成铜仁老城区与川硐新区周边山体、白马洞公园、铜仁大兴至凉水湾周边山体等景点绿化规划和设施配套建设,加快付家山公园、大坡公园(五彩桃园项目所在地)、大兴新区公园建设,完善文笔峰、狮子岩公园、架梁山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老城区园林小品、景观设施建设,完成三江公园B、D区及铜岩三边喷泉工程、花果山脚小游园、沙子小游园、开天小游园、坝地岗小游园、水晶阁小游园等12个小游园的规划建设。

5.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完成木杉河湿地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和规划设计,出台湿地资源保护措施,完成其周边的生态绿化、步道和景观建设;完善锦江河流域清水塘至大明边城两岸景观景点绿化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6.对街头巷尾空闲地实施绿化,在新、老城区道路两旁街道或单位开展拆围透绿、见缝插绿、规划建绿、房顶添绿等活动。2014年12月前,完成金滩广场、金顶酒店旁和樱花酒店对面三个街头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地率。

7.加强城市生态屏障建设。对城市周边的山头进行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步道和小品景观等建设,使其成为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8.加强庭院绿化建设。继续开展“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创建评比活动,努力增加中心城区绿量,改善提升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对已获得“园林式单位”称号的,进一步加强管护,完善巩固提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园林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对辖区内可进行绿化的单位、小区进行普查,核定绿化面积和苗木数量,单位自行组织绿化;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绿化设计与居住区设计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建小区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旧城改造绿化面积达到25%以上。到2016年底,全市省级“园林式单位”申报成功30个,市级“园林式小区”命名60个。

9.大力实施立体绿化。积极创新思路,制定立体绿化实施方案,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对单位、小区建筑物,居民屋顶、墙面,河流桥梁、防洪堤等进行立体绿化建设,形成层次丰富、特色鲜明的城市立体绿化景观。

(三)加强城市景观保护和管理

1.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划定城市“紫线”,按照铜仁市文物保护有关要求,加强对周逸群烈士故居、中南门古城、大明边城等古建筑文物的维修、管理和保护;开展其他古街道、院墙和民宅的普查工作,对其维修尽量保存历史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

2.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开展城市古树名木调查摸底,建立城市古树名木档案,健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挂牌管理;深入研究城市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全面开展古树名木的复壮保护。

3.加强城市绿地的精细化养护和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区生态屏障、公共绿地、单位和小区绿化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4.加大对“市树、市花”培育、推广工作。桂花、紫薇作为我市的“市树、市花”,在今后城市绿化建设中如公园、广场及城市通道等重要节点的绿化建设中,要大力种植,做到随处可见姹紫嫣红,随处可闻桂香扑鼻,充分彰显“武陵之都·仁义之城”特色,把“市树、市花”培育推广工作做精做好。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力度。完善滨江大道、灯塔大道、杭瑞高速公路连接线等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确保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减少交通拥堵情况发生;优化城市公交发展,加强公交站(台)等配套建设,规范公交管理,确保万人拥有公交车达10辆(台)以上,公交出行率不低于15%。

2.加大公用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城市供水建设和公共厕所建设力度。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确保进网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0%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市管网水质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3.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制定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明确职责,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档案管理,完善运行管理制度,部门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五)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从结构减排、项目减排、管理减排三方面入手,取缔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严格实行项目准入制度,严禁高污染、高排放、资源浪费大的项目上马,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资格的企业实行全面监管,快速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使全年我市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

2.加强城市河流地表水污染防治。划定城市“蓝线”,加强锦江河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和绿化建设,河道沿岸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境内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严格控制全市境内所涉企业排水口的污染物排放,城区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50%以上。

3.控制城市热岛效应。通过控制城市大气污染,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减少各种人工热源,进一步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使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低于3.0℃。加强对城市热岛效应的监测,按时完成热岛效应的数据监测和资料上报工作。

(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1.加强建筑节能。大力推进旧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全部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地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2.加强城市燃气普及。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七)加强社会保障建设

1.加强住房保障建设,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按照《铜仁市住房建设规划》要求,加大保障房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完成保障房建设项目,按照建成区人口,使城市住房保障率达到8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建成区基本消除棚户区。

2.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成城市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管理制度。同时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进行用地预留或配套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和验收;对未按照规范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未按照要求施工或擅自更改设计图纸中的无障碍设施内容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不予验收。

3.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强化社区配套建设,增强社区吸引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强社区商业、教育、卫生、无障碍通道和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维护和管理落到实处。

4.加强城市林荫停车场建设。认真规划建设生态停车场,结合生态建设完成8个林荫停车场创建指标。对不符合生态停车场建设要求的绿化项目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力争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

(八)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城区绿地及城郊生态屏障综合整治。通过整治,达到绿化设施完善,绿化护栏无缺失破损;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现象,无危树、枯枝、吊枝现象;绿地无缺株断档、死枝枯枝,草坪、地被无斑秃、无泥土裸露,绿地内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现象;沿街楼面、植物体上无吊、挂、拉、捆、贴、刻、画及晾晒衣物等现象;道路沿线无绿化空闲地。

2.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1)全面推行渣土密闭装运、生活垃圾袋装和建筑工地封闭文明施工管理,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

(2)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大力整治乱停乱行乱放、乱摆乱占、乱抛乱撒、噪声污染、混泥土现场揽拌等问题,确保城区整洁有序。

(3)加大城区清扫保洁力度,城区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冲洗率达70%以上,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垃圾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4)强化对依附于城市道路上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外观整洁。

(5)加大户外广告管理整治力度,健全管理制度,统一规划并规范设置文字图案,确保效果协调美观;加大野广告处罚力度,彻底清除牛皮癣。

(6)加大水环境污染整治,严格控制烟尘、扬尘污染,基本取缔城区燃煤炉具,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稳定在310天以上,其中一级天数达到100天以上。

3.加强城市夜景灯光综合整治。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亮灯率达到98%以上;城市公园、广场亮化工程实施率达到100%,亮灯率达98%以上;全面更换亮化破损、老化设施,功能性照明全面达标。

五、创建步骤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

主要任务是组建各级创建工作班子,制定创建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宣传发动。通过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绿化条例》,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动员全市居民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中来。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

1.着力抓好硬件建设。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抓重点、夺高分,抓难点、不丢分,抓亮点、争加分。保证工作不缺项,限期达标,即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必须在2016年5月底以前完成;

2.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

(三)巩固提高申报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

1.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巩固前段创建成果;

2.认真自查,确认达标后向建设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

1.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迎接检查验收;

2.及时整改,通过验收。

六、创建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深入开展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铜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杨德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刘婕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陈代文市人大副主任、碧江区区委书记

汤志平市政协副主席、万山区区委书记

胡永佳铜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龙海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寇启聪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员:杨彪碧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吉刚万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任坚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安启洪市编委办主任

项长权市发改委主任

赵震洋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刘晓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世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智市林业局局长

李明刚市环保局局长

陈丽萍市旅游局局长

王大洪市卫生局局长

龙丽红市教育局局长

汪世平市水务局局长

王恩田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安孝荣市科技局局长

周登波市统计局局长

吴继君市工信委主任

赵培成市民政局局长

陈吉山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周迪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水泉市气象局局长

谢良市供电局局长

马仲星铜仁日报社社长

勾永康市绩效办主任

杨云团市委书记

刘艳阳市妇联主席

冉亚林市水投公司董事长

陈林市城管局副局长

宋强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杨传鲁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李亚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何智强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张太吉市梵投公司总经理

方平安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

鲁万贵市园林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由寇启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林、鲁万贵、杨晓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蒋德清、杨小娟、许琳、何启叁、黎克明等同志具体办公,负责抓好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日常工作。

(二)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园林城市,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采取市区共建、厂区共建、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等措施,广泛开展绿化树木认养、认植和营造纪念林、保护母亲河等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护绿行动,激发社会各界和市民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热情。同时建立市、区(高新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宣传教育网络,通过参观现场、图片展览、媒体专栏、市民论坛、创建热线等形式,传播动态,展示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增强大家的创建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要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办、督查。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铜仁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铜仁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认真把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线审核关。加强城市绿化的全程跟踪监察,促使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全面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性质,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五)深化改革,强化管理

按照“企事分开、管养分离、作业放开”的要求,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市场化运作力度,改变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管养、建设、施工混为一体的状况,逐步把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将养护作业推向市场,加强养护质量监督,切实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建设市场,加强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及质量监督管理,理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和充实园林绿化管理队伍,使园林绿化管理队伍能适应当前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创建工作的需要。

(六)广辟渠道,加大投入

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参与,各方筹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一是要确保财政投入。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得低于85%。三是要严格落实庭院绿化指标。对政策规定收取的异地绿化费、绿化补偿费和毁坏绿化的罚没收入等要按规定收足,全额用于园林绿化建设维护。四是要鼓励和动员各部门、各单位、驻铜部队、单位、个体工商企业和个人投资、认建、认养绿地。五是要创新改革绿化建设机制,对山体公园等绿化建设可以采取设施建设由政府投资,绿化用地由各社区、各办事处或村组提供,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共同受益,进一步激发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绿化建设的热情。

(七)依托科技,提高水平

建立健全全市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网络和各项工作机制,建立专门科研基地,设立专门科研经费,促进园林科研成果的转化。积极培养一支具有较强科技攻关能力的园林科技人才队伍,提高科技工作在整个园林绿化事业中的地位,进一步推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利用本地丰富野生植物的资源优势,驯化、培育具有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和耐旱、耐荫、耐贫瘠的地被植物。

(八)抓好协调,搞好配合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标准高、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创建目标,强调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铜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

附件

铜府办发〔2014〕14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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