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4〕61号 ---|--- 颁布日期:2014-05-2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的通知 仁怀市、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4〕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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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的通知
仁怀市、赤水市、遵义县、习水县、桐梓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暨第40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把握好《规划》实施的总体要求。《规划》实施要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战略,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环境承载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好城乡统筹,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成全国重要优质白酒基地、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体验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示范区。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流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四河四带”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和发展重点,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做好《规划》实施的衔接指导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做好本《规划》与流域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在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2014年5月21日
【附件】: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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