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3〕3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遵单位:
《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2月6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2013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经研究,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拟出台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9件)
(一)修订《遵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由市科技局提出修订意见,一季度发布。
(二)修订《遵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由市林业局提出修订意见,二季度发布。
(三)《遵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二季度发布。
(四)《遵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二季度发布。
(五)修订《遵义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由市民政局提出修订意见,三季度发布。
(六)修订《遵义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由市林业局提出修订意见,三季度发布。
(七)修订《遵义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修订意见,三季度发布。
(八)《遵义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四季度发布。
(九)《遵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四季度发布。
二、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定的规范性文件(6件)
(一)《遵义市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实施管理办法》。
(二)《遵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三)《遵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四)《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指导意见》。
(五)《遵义市种子管理办法》。
(六)《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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