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3〕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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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勇在全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对各镇政府、区管委、农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
从即日起至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束,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等有关人员,深入各镇政府、区管委、农场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督导,每组每月督导一次,每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根据工作安排明确并召集,督导组应提前制定督导行程并通知被督导单位。
二、督导对象
1.两区: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
2.六镇:海棠湾镇、吉阳镇、凤凰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
3.四农场:南田农场、南新农场、立才农场、南滨农场。
4.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三亚广播电视台、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督导分工
根据市政府领导带队,共分2个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长:周高明
副组长:颜业鹏
成员:市公安消防局陈铁兵、崔颖、韩智、叶端、许莉丹、伍鼎湾、陈忠平、吴福明;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一名办事人员。
检查部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三亚广播电视台、河西区管理委员会、凤凰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立才农场、南滨农场。
第二督导组:
组长:李劲松
副组长:崔海龙
成员:市公安消防局王天思、王建庄、汪大光、辜振宁、符恒、郑康亮、符策智;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
检查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国资委、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海棠湾镇、吉阳镇、南田农场、南新农场。
四、督导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精神,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以及1至2个典型检查、执法和宣传案例。
(二)各区、镇、农场、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情况,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社会单位或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文件资料台账、辖区或行业管理社会单位基础名册台账、排查整治台账建立情况。
(三)各单位通过发布通告、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督促辖区或行业管理社会单位对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向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实名”报告情况;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情况。
(四)公安机关(含消防部门与公安分局、派出所)将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情况;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实名制”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零容忍”要求逐项督促整改情况;公安机关在本单位公安网公布监督执法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公布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逐项整改情况及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落实情况;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销案情况。
(四)公安、住建、综合执法、安全监管等部门对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排查和拆除清理情况;
(五)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围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宣传培训演练台账等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各区、镇、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在社会面上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开展情况;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情况以及核查奖励情况;组织媒体暗访曝光火灾隐患情况。加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情况,“96119”举报投诉热线应用情况;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刊播消防稿件情况,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情况。
五、督导方法
(一)查阅台账、座谈了解。由被检单位提供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作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加盖本单位印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
(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被检查区、镇、农场辖区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各1家(共5家)。检查行业主管或系统单位的3家社会单位。
(三)检查区、镇、农场应对应抽查1个派出所(城区所)、2个派出所所辖单位,主要检查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及小单位、小场所排查整治情况。
(四)通报督办。结合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每月下发督导通报,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对通报中被批评单位扣除相应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验收分值及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分值。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督导组要按照“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督导责任,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数量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督导。
(二)督导组在督导工作中,要认真细致、不走过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发现和指出问题。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批评,并当场依法纠正。
(三)督导组要指定专人对督察的单位要逐一记录,认真记载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每次督导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督导报告,向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督导情况,由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见附件)。市政府将适时专门听取各组督导情况汇报。
(四)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纪律规定。
附件:三亚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督办单
附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督办单
编号:号
:
市政府大排查大整治督导组于年月日至月日对你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时,发现以下问题:
请你单位依法有效督促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将单位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于5日内上报市政府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大排查大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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