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2年节能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三亚市2012年节能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工作,我市将按照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控制增量,协调配合,综合推进。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6843吨标煤(2005年价格,下同。按2010年价格计算为0.4174吨标煤)比2010年降低11.5%,2012年我市节能目标计划下降2.5%(按2010年价格计算)。
二、节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目标责任。
根据《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市科工信局、国土环境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园林环卫局、商务局、质监局、财政局、统计局等责任单位,并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逐级分解目标,认真组织落实。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积极促进物流、会展、信息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推动游艇、动漫等新经济业态发展,着力培育高增值产业,集中力量推动资本密集、人才密集的产业发展,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低能耗第三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
2、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项目的扶持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国家节能项目——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站示范项目二期建设和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积极打造一流的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
3、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发展实心粘土砖替代品。鼓励全社会对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发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继续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工作,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墙体办、市住建局)。
4、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开发应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加快农村“一池三改”沼气池建设,不断完善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已建沼气池充分利用,2012年新建“一池三改”沼气池户用800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局)。
6、利用我市热带光、风资源优势,积极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新能源,在旅游景区、城市道路、建筑楼顶、小区庭院等推广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水(责任单位:市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7、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启动酒店“节能战略”;在酒店中推广使用节能设备,积极引导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推进景区路灯、景观灯和照明灯节能改造等绿色照明工程。通过改造,力争使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用电量下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园林环卫局)。
8、继续推广节能惠民产品,在农村和城镇继续推广节能灯,今年计划推广节能灯8万只(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
9、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在新建、改建的十二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宾馆酒店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0、积极推广交通节能;推广城市亮灯工程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全市节水、节电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路灯所、市水务局、市供电局)。
11、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管理,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落实。鼓励重点耗能企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措施,节约能源消费(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节能监察中心、市海洋局、市统计局、市供电局)。
(三)开展节能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社会、媒体等力量,强化对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各单位、团体、组织的责任意识。对不落实节能措施、违反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四)大力加强节能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加强节能宣传工作,切实开展好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和学校、环保模范社区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加强节能减排舆论宣传和引导,以节能减排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系列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推进全市节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责任单位:市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五)加强机关节能推广工作。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大宣传,扎实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节能工作,发挥政府部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培养勤俭节约习惯,形成机关单位“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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