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沧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沧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4〕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促进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沧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李丽华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肖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回宝柱市卫生局局长

于汝峰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委员:孔德才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胡朝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勇市法院副院长

白明月市教育局政府督学

时长增市公安局副局长

邵春发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振通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树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董继源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东风市法制办副调研员

王之海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附件:沧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附件:

沧州市人体器官

捐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李兵市文明办协调科科长

周殿华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马楠市司法局公正科科长

胡忠勇市交通局事务处办公室主任

刘洪刚市法制办综合宣教科科长

王治国市卫生局医政科副主任科员

刘彬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范思聪市法院办公室科员

李艳市教育局武术体育科科员

韩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员

刘植庄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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