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秦政办〔2011〕73号
颁布日期:2011-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1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制定了《秦皇岛市“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秦皇岛市“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自5月1日至31日在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着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5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周密计划,细化方案,广泛动员,组织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单位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7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实施阶段(5月6日-5月25日)

1、“5.12国家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负责,在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和农村集市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农业、林业、建设、城管、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海事、环保、体育、旅游、科技(地震)、食品药品监督、气象等部门和供电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在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点,利用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方面的案例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教。海港区参加市直宣传活动,其他县区地点自定,自行组织。

2、播放应急管理科教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由市电视台负责,自5月1日起在市、县两级电视台播放26集大型科教专题片《紧急救援》和《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专题片每天播出1集,宣传片每日播放不少于10条次。由城管局负责在城市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每小时播放不少于1条。《紧急救援》和《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片源由市应急办提供。

3、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5月6日至25日,在全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组织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爆炸、防传染病、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绑架、防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强对初高中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等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2)进企业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煤矿、矿山、建筑、危化等高危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养。

(3)进社区活动。由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开展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发放应急知识手册、举办减灾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民政、气象、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要加强社区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家庭急救、地震等应急知识宣教,城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等知识入户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进农村活动。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公安、消防、卫生、林业、水务、农业、国土、安监、海事、电力等部门参加,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防灾减灾大巡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活动。国土部门要深入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水务部门要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林业部门要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安监部门要深入尾矿库下游乡镇、村庄进行尾矿库溃坝灾害防范知识宣教,组织开展尾矿库溃败应急疏散演练;海事部门要深入沿海渔业村,开展海上渔业安全教育和海上救助知识宣教;卫生、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卫生防疫、社会安全、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方面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28日)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总结活动开展做法、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继续开展宣传工作的建议。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制作光盘)一并报送市应急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月”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经费,提前布置现场、准备宣传资料,进行充分细致的准备。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月”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安全。

市应急办联系人朱厚木、郭彦宝,联系电话3220876,传真3230819。

防灾减灾宣传口号

1.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2.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3.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4.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5.减轻灾害共创和谐

6.推进防灾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7.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8.树立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共建和谐社会

9.关注生命安全加强防灾减灾

10.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11.传播减灾文化共创人类文明

12.落实减灾责任完善减灾制度

13.总结今日经验减轻未来灾害

14.防御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

15.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16.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17.和谐社会需要我们防患于未然

18.切实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19.让我们的世界更加安全

20.减轻灾害关爱生命

21.减灾知识进课堂安全意识传万家

22.让校园远离灾害让学生安全成长

23.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24.强化综合减灾管理理念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25.有备才无患,平安长相伴

26.预防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27.应急管理无小事,粗心大意误大事

28.应急管理利万家,预防为主靠大家

29.同撑应急保护伞,共筑事故防火墙

30.应急知识记心中,和谐平安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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