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2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2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黑市政办字〔2012〕14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2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1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2012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黑河市2012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护农、惠农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春雷行动”成果,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2012年全市“春雷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质量兴农”主题,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借助“春雷行动”品牌效应,秉承和弘扬“春雷精神”,瞄准农民生产、生活难题和农村工作重点,继续做好有关护农、惠农工作,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面貌改善,为加快全市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步伐做出新的贡献。
二、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成立“春雷行动”联合总指挥部,印发“春雷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工作。各地分别成立“春雷行动”指挥部并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适时举行启动仪式。
(二)实施推进阶段(3月11日至5月20日)。各地按照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落实相关工作。4月中旬组织召开全市“春雷行动”汇报会,听取各地阶段性工作汇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整改问题,深入推进“春雷行动”。
(三)总结评议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地按照评议方案的程序和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春雷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分析总结。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2年“春雷行动”要抓好“六个求实”、“八个创新”。“六个求实”,即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上求实,在落实免费服务措施上求实,在发挥“两站一厅”整体效能上求实,在关注和服务民生上求实,在帮助解决农民基本生产生活问题上求实,在转变作风深入村屯农户上求实。“八个创新”,即在“春雷行动”内容形式上创新,在宣传方式方法上创新,在执法打假手段上创新,在发挥移动实验室的作用上创新,在综合发挥质监等部门职能和技术机构优势上创新,在夯实“两个安全”上创新,在比对作用和典型示范上创新,在建立和实施长效机制上创新。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执法护农力度。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农膜、水泵、柴油机、红砖、农用输水管、水泥、钢材、防水卷材和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为重点产品,严厉查处农资生产经销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和无证生产、无标生产、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专用标志以及在非原产地生产加工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其标志等违法行为。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通“春雷热线”,各地“春雷热线”或“12365”投诉举报电话要由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和承转、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负责联系或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坑农害农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快速立案,专人负责,一查到底,从重惩处。
(二)调动各方面技术力量,落实免费惠农政策。全面开放质监系统所属具备相应资质的各级技术机构,切实把28项免费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1、免费为农民检验化肥产品质量;
2、免费为农民检验农用红砖产品质量;
3、免费为农民检测农资产品的定量包装;
4、免费为农民提供农膜计量检测服务;
5、免费为农民提供浇灌用水管(小白龙)计量检测服务;
6、免费为农民检定销售自产农产品时所使用的计量器具;
7、免费为农民检测耕地的氮、磷、钾含量;
8、免费为农民提供农药、化肥使用技术指导;
9、免费为农民检测购买使用的农资产品商品条码;
10、免费为农民提供涉农产品标准;
11、免费为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提供种养殖技术光盘;
12、免费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体系、提供标准及技术规程;
13、免费为农民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14、免费为农民自办企业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15、免费为农民自办企业制(修)订产品企业标准;
16、免费为农民自办企业培训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有机认证检查员,并提供认证指导;
17、免费为农民自办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产品质量;
18、免费为农村小油房检验在用的锅炉;
19、免费为行政村公共计量服务站维护和检定在用的计量器具;
20、免费为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和乡村卫生所检定在用的血压计、血糖仪;
21、免费为乡镇卫生院检定消毒仪器压力表;
22、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体食堂检验使用的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质量;
23、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检验在用的锅炉;
24、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人员检测眼镜质量;
25、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检验被褥、床单等纤维制品质量;
26、免费指导帮助农产品龙头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
27、免费指导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28、免费为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证的农民工实行复审。
(三)扎实有效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扩大技术支农成果。通过各部门紧密合作发挥职能优势,在农村建立完善“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牵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农业标准化示范户主动实施”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普及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村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的作用,及时开展送标准进村屯到田间、农业标准专题讲座、推广现场会、典型示范等活动,深入宣传、推广和普及农业标准化。重点组织制(修)定和实施农业地方标准10—15项,指导涉农企业制(修)定企业标准,加强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省级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第二年度的建设工作,培养一批农业标准化典型示范户。
(四)综合发挥职能优势,做好质量兴农文章。一是鼓励和支持我市涉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黑龙江名牌产品。制定出台相关奖励办法,对质量管理成绩突出和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奖励。优先培育符合《黑龙江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农药、化肥、农机、农膜生产企业,为其产品申报黑龙江名牌产品提供指导。二是结合“春雷行动”,落实好“产业项目贡献年”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现场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帮扶思路。三是严格按照“四统一”的规定,开展全市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在新闻媒体和村级以上信息公示板上公布检验结果和企业名单,正确引导农民选购。进一步完善全市化肥、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动态监管档案,加大对涉农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的审查和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坚决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四是进一步加大“两个前移”工作力度,结合农时和当地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运用质量、计量移动检测车,向执法现场、监管一线、乡镇农村有效延伸,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水平,推进执法监管方式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在农村乡镇或区域性公共服务体系中实施战略布局。五是继续巩固、推进、提升计量惠农工作,深入开展对农用物资和定量包装产品的计量监督检查,有效查处各类坑农、害农的计量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各计量公正服务站,监督其发挥作用。
(五)强化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措施,突出安全助农保障作用。一是以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集中开展农村“六小企业”整治活动,重点针对乡镇(社区)的小企业、小作坊开展示范建设活动。认真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和后处理力度,坚定不移推行“四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严格规范农村小豆腐坊、小油坊、小面包坊、小酒坊、小米厂、小粉坊等生产加工行为。围绕促进产业提升、结构优化、产品升级和农产品深加工,加大对农村食品企业帮扶力度,2012年市质监部门将根据各县(市、区)的推荐,选出1个乡镇作为全市小企业、小作坊示范点,逐步推广普及。充分发挥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特别执法队和食品移动实验室的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等10类高风险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健全农村小作坊管理档案,建立涵盖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解决假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问题,防止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在农村和乡镇企业深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认真抓好农村浴池锅炉、采暖锅炉、小作坊工业锅炉和压力容器以及在农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隐患排查和检验检测,全面彻查向农村供应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站,严禁将趋近使用年限的螺栓气瓶流向农村和流转到农民家中使用。深入探索建立适应农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制度,力争通过“春雷行动”大幅度提高农村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整体水平。
(六)认真践行“春雷精神”,积极开展爱心帮农活动。保持和弘扬“春雷精神”,从部门职能作用和业务特点出发,从“销售、信息、科技、资金、农资、政策、法律、文化”等多方面,找准助农爱农的“切入点”,采取多种形式,出新政、惠政,积极帮助农村弱势群体解决农业生产和生活实际困难,为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开展好“一帮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的送温暖、献爱心、帮贫解困活动,将爱心帮农活动与春耕生产、脱贫致富以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关注民生、关爱农民,进一步增厚与农民的感情。
(七)大力开展舆论宣传,不断提高“春雷行动”社会影响力。突出“质量兴农”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既要声势浩大,又要扎扎实实。围绕“春雷行动”总体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宣传报道重点。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内容实、形式活、影响大的宣传活动,在做好与本级新闻单位合作基础上,积极协调做好“春雷行动”的对上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宣传工作成绩将作为“春雷行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认真实施“春雷行动”督导检查,促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配合省巡视督导组,进一步加强市级巡视督导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包片负责,重点到县。巡视督导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乡村,突出抓好所负责区域“春雷行动”的启动推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行动宣传、协调沟通等工作。通过巡视督导,进一步强化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执行力。二是适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春雷行动”,邀请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监督指导“春雷行动”,诚恳接受监督,虚心接受建议、质询和评议,力促行风转变和工作效率提升,推动“春雷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九)适时开展“春雷行动”评议工作,确保“春雷行动”取得实效。通过对重点工作跟踪评议、对不同服务对象定向评议和在“春雷行动”末期集中评议三种方式,对2012年“春雷行动”进行综合评议。对执法打假、发挥“两站一厅”作用和落实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等重要工作,要随时征求当事人对具体工作的程序、方法、结果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生产企业、农业标准化示范户、农民代表、新闻媒体等不同对象,分类、分阶段征求意见。严格按照“春雷行动”评议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评议活动,形成综合评议结果。
(十)进一步完善“春雷行动”长效机制,提高护农惠农服务效能。围绕“增强基础设施,丰富服务功能,扩大承载能力,提高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春雷行动”长效机制,确保服务“三农”的连续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进一步完善打假、监管、维权、服务、示范管理等日常工作制度,有效解决日常工作所需人员、车辆、经费等问题。建立完善以服务“三农”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体系,使广大农民及涉农企业持续受益。二是强化“春雷行动”的法制建设,将“春雷行动”相关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目标或相关体系建设之中,催生新的公共政策。三是以“两站一厅”建设为重点,继续在全市建立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对现有的“两站一厅”逐步升级改造,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设施、装备,通过现场服务、定期和不定期宣传培训、真假建材食品对比展示、巡展以及“春雷行动”成果宣传等活动,提高各部门涉农公共服务机构运作效率和效能,切实为全市农民提供惠农服务。
四、组织机构设置和工作分工
成立黑河市“春雷行动”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张成林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刘真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执行指挥:詹秋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晓华市农机局副局长
王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武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孙德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守锋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守豪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首席畜牧兽医师
张武奎黑河日报社副总编辑
李维波市农委副主任、市扶贫开发办主任
陈树文市农技推广站站长
詹宇伟市卫生局副局长
黑河市“春雷行动”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由基层指导办、综合信息办、案件督查办、服务办和宣传办组成。
(一)基层指导办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玉龙负责。
主任:赵国彬
成员:孙河、王清梅、陈永江、张玉杰、王冰、张丽、周佳林
联系电话:8225756、8269647、8223505、8263725、8284364、8255088、8263655、82576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综合信息办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郭丹负责。
主任:李刚毅
成员:刘智园、郭贵林、崔贺宇、姜丽
联系电话:8250663、82222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案件督查办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队长于明道负责。
主任:孙河
成员:戚勇、刘学军、刘宾、张和庆
联系电话:8269647、8225752、82213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服务办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永峰负责。
主任:王清梅
成员:张世富、宋岩、石成武、王明、雷晶、李福来、崔建新、白建伟、王可心
联系电话:8223505、8257681、8263725、8225756、8284364、8260079、8255088、8232310、8227954、822873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宣传办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李向阳负责。
主任:李克彬
成员:陈广志
联系电话:82223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春雷行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层级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分管领导要时刻掌握一线动态,了解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本年度“春雷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春雷行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强化工商、农业、公安、畜牧、农技、农机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地方党政支持、涉农部门全力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护农机制。
(三)加强工作创新。各地在“春雷行动”中,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以创新为主线,通过创新方式、活化形式、丰富内容等手段,不断为“春雷行动”注入新的活力。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需求出发,重新审视定位“春雷行动”。要力争在每个县(市、区)的“春雷行动”中和每项具体工作上,都要有新创意、新发展、新突破,增强“春雷行动”的生机和活力。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强化宣传报道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各地要制定“春雷行动”宣传方案,认真落实每周宣传制度、地方集中宣传制度、重要新闻追踪宣传制度、宣传工作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和重要新闻宣传审查制度。各地要全力、全过程和全方位配合省、市新闻单位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媒体之间的合作力度,形成多点开花、齐头并进的强力宣传态势。
(五)加强依法行政。全市各级质监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六不准”的纪律,即不准借“春雷行动”之机乱抽样、乱收费、乱罚款、乱曝光;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农民提供免费检验、检测和咨询服务;不准在接待处理农民投诉举报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准办理人情案件;不准伪造检验检测数据;不准报道不实新闻和有偿新闻。同时,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执法的实效性,严密案件办理程序,通过全市联查、协查、互查等方式,多查案、查大案、办铁案。审慎地使用强制性措施,认真执行案件移送的有关规定,该移交有关部门的案件一定要及时移交,使执法办案做到“四无”,即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无行政案件错案、无违纪违法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六)加强反馈沟通。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春雷行动”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和文字材料、音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以及各类材料(报表、信息、材料、音像)的存档工作,要及时准确上报各项报表和信息,确保渠道畅通。各县(市、区)要在2012年3月20日前向总指挥部指导办上报各地“春雷行动”方案。从3月15日开始,每周一、四分别向总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办、宣传办报送“春雷行动”动态信息,每半月向指导办、案件督查办、宣传办等分别报送相关统计报表。经确认的重大信息、重要案件、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