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综〔2013〕3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鸡西市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程,加强市容容貌管理,改善城市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三优”文明城市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鸡西建设成为绿色矿区、生态城市、宜居家园和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中心城市。
二、整治范围
市区主要街路及次要街路、建成小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乡村等,均属整治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以治理无证占道经营为切入点,坚决取缔主要街路两侧的活动摊点、违章占道露天烧烤、店外经营行为,严格规范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主次街路两侧露天经营的炭槽子、煤炉等造成低空污染违法行为。
(二)严格规范城区内的牌匾广告设置,无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牌匾广告,无破损、掉字、褪色的牌匾广告,牌匾审批必须按照统一样式、统一尺寸和统一格式要求进行,做到整齐划一设置。对主要街道两侧门店招牌、各种广告灯箱破损、断亮情况进行检查,有破损、断亮、掉字、褪色的现象要及时督促整改、修复,确保各种门店招牌、广告灯箱整洁美观。
(三)坚决打击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简称“三乱”,下同)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主要街路无“三乱”、次要街路日贴日清标准。
(四)积极与社区、街道联系设立公共信息栏,一方面合法市民发布合法信息,一方面加大“牛皮癣”和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执法力度。
(五)规范露天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下道经营、商贩乱泼污水、商贩乱倒垃圾等行为,保障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和有序经营。
(六)按照职责范围加大对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及市区内各类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棚亭、门斗的查处。对无审批手续或者改变原有用途的各类棚亭、建(构)筑物要依法拆除、迁移,违建发生拆除率达到100%。
(七)规范各建筑工地施工行为,各建筑工地围挡以外不准堆放建筑物料;工地进出口要求路面硬化,严禁车辆进出工地带泥污损路面;拆迁现场要求有喷淋设备,严格控制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
(八)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严格履行占道、挖道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并设置安全围档和警示标志,要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以备督查。及时督促产权单位更换破损丢失的市政设施;严厉打击破坏非法占用园林绿地、树木、景观等行为。
(九)规范各类违法停车现象。在主要街路安装警示牌,警示提请司机杜绝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的违法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违法停车的危害性;加大巡视力度,对违法停车的车辆先行告知,劝导司机按位停放车辆,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车辆进行依法严格处罚,确保主要街路沿街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5日)。
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做好动员工作,采取新闻媒体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打造声势,形成合力,为顺利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6日—28日)。
结合工作实际,全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采取集中治理、拉网式管理等措施,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整治市区主要街路及次要街路、建成小区、城市出入口无证占道经营、牌匾广告、乱贴乱画、四堆八乱、低空污染等;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减少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9日—31日)
市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役领导小组将深入各地、各部门对此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验收,并通报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市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役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良(副市长)
副组长:侯俊东(市城市执法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石光耀(密山市副市长)
李政道(鸡东县副县长)
杨柏林(滴道区副区长)
沈涛(鸡冠区副区长)
汪振龙(市城市执法局副局长)
陈均田(虎林市副市长)
苗志臣(市城市执法局副调研员)
金辉善(恒山区副区长)
郭文祥(市城市执法局调研员)
靳春海(城子河区副区长)
韩龙江(市城市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韩龙江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执法局,联系电话:6990022。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占道经营、低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强化监督,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下发整改通知单,对不按期整改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要在新闻媒体设立环境卫生整治“瞭望台”,对在整治过程中行动迅速、整治效果明显、环境达标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消极、行动迟缓、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予以通报批评。
(二)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形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在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的同时,研究制定长效化、精细化管理措施,巩固治理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城市荣誉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先进城市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互相支持,共同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沿街商户积极配合参与此项工作,营造轰轰烈烈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县(市)、区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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